2021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公安分局)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0人。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2日-2021年10月14日(三天)。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公安分局)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加强立山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经立山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为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立山交通安全管理大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数量
1.勤务辅警岗位(一),男性5名。
2.勤务辅警岗位(二),男性5名,要求为退役士兵或警察类、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如某一岗位录取人数未达到计划数,将从其他岗位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进取心;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0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80年10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出生;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符合公安辅警有关规定的身体条件;
(二)回避情形
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二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的以外,不得报考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
三、用工方式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通过劳务派遣方式用工,劳动合同期限三年。月工资实发2000元,缴纳“五险”。配发服装和装备,提供工作培训机会,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四、招聘程序
公告—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总成绩计算—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
(一)公告
招聘公告在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网址:http://www.lishan.gov.cn。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2日-2021年10月14日(三天)
2.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包含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3.报名材料:
(1)《立山区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下载填写并粘贴一寸免冠照片);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公安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或人事档案中能够证明学历的学籍、毕业生登记表等原件及复印件;
(5)能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需提供(在验证有效期内);
(6)报考辅警岗位(二)的考生如为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如《退伍证》丢失,需出具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注意事项:以上报名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两份装订。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整个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部门联络,因个人原因,没参加相关招考环节,视同自愿放弃。
4.联系电话:0412-8772026
(三)笔试
1.笔试安排: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等按时参加笔试。笔试要求及准考证领取方式详见鞍山市立山区政府网站公告。
2.笔试采用《公共基础知识》题型,满分为100分。
3.本次考试因受疫情原因影响将不设定开考比例,笔试阅卷结束后,招聘部门根据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照岗位1:2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环节的人员。笔试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体能测试。如出现报考人数不足1:2比例时,按招聘方调整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要求等信息请关注立山区政府网站的通知。
1.测试项目和标准:
项目 |
标准 |
10米×4往返跑 |
31岁(含)以上≤13〃4 |
30岁以下(含)≤13〃1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2.测试方法:
【10米×4往返跑】
测试方法为:受测者用站立式起跑,听到发令后从S1线外起跑,当跑到S2线前面,用手碰倒一个标识物随即往回跑,跑到S1线前时再用手碰倒一个标识物,再跑回S2用手碰倒另一个标识物,最后折返冲过S1线,记录跑完全程的时间。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时则进1。
注意事项:当受测者触碰标识物时,脚不要越过S1和S2线。图示如下。
【纵跳摸高】
测试方法为:准备测试阶段,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固定的高度线或高度标识,触摸到高度线或者高度标识的视为合格。测试不超过三次。
注意事项:(1)起跳时,受测者双腿不能移动或有垫步动作;(2)受测者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3)受测者徒手触摸,不得带手套等其他物品;(4)受测者统一采用赤脚(可穿袜子)起跳。
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试前要客观评估身心状况能否适应测试强度。自愿参加即视为自我评估能够适应体能测试强度,出现一切健康问题和意外事故,均由本人承担后果。体能测试为通过性方式,即有一项不合格则失去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面试
1.面试人选: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
2.面试安排:请关注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3.面试方式: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应具备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六)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40%和60%。考生成绩的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体检、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名,按照各岗位面试合格人员和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后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1.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特殊体检标准执行。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鞍山市立山区政府网站。
特殊体检标准为: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外观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无嗅觉迟钝。以上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2.考察
按照公安部要求,突出政治标准,严格考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需提供个人信用报告(在中国人民银行鞍山支行一楼大厅,持本人身份证自行打印);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深入被考察人所在学校、单位、社区进行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以及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并重点收集考察对象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的意见。
(八)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将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监督举报电话:13188033267
(九)聘用
1.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签订劳动合同: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满后,对表现突出、各方面考核合格人员,经研究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对不合格人员,可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签署劳动合同,签署劳动合同将视为乙方成为甲方员工的前提条件。
五、防疫要求
1.现场报名当天,考生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核验疫苗接种凭证,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及“辽事通健康码”或“易鞍码”扫码绿码方可进入。如发现体温大于等于37.3℃,须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大于等于37.3℃的考生、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应提供现场报名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证明,否则不得参加现场报名。
2.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不得进入现场进行报名,请考生提前自行查验“辽事通健康码”或“易鞍码”,如“非绿码”或有中高风险旅居史,请与立山区人社局工作人员联系,另行安排报名方式。
3.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联系电话:0412-8772026
鞍山市公安局
鞍山市立山区人社局
2021年10月9日
文章来源:http://www.lishan.gov.cn/html/ASLSQ/202110/01633766015470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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