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辽宁本溪市法院、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2021-07-1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1辽宁本溪市法院、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已公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辽宁本溪市法院、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按照省委组织部安排部署,依据本溪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高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2)
 
  二、集合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7月17日(星期六),早7:30。
 
  地点:本溪市市府广场(大屏幕下),本溪市平山区人民路18号。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体检要求
 
  1.考生请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近72小时内(截至该考生体检时间)纸质核酸阴性检测报告、《本溪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新冠病毒感染风险排查表》、黑色签字笔、350元体检费(现金),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
 
  2.体检前请考生自行下载填写本溪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新冠病毒感染风险排查表(见附件1),如实填写风险排查表内容,不得有任何防疫风险隐瞒。体检表第二页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3.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按照要求时间到达集合地点,考生报到时,须向工作人员出示本人“健康通行码”绿码及近72小时内(截至体检时间)纸质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并按要求测量体温,严禁家属进入。如发现考生有发热或者无发热但呼吸道症状明显,必须暂停体检,及时就医,具体体检时间另行规定。来自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要提前了解我市疫情隔离管控要求,须持隔离管理方出具的解除隔离证明,并经现场防疫人员评估符合我市管控措施后方可参加体检。有关本溪市新冠疫情重点关注地区、中高风险地区的划定和变化情况,请及时关注本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
 
  4.请体检考生按照医院要求配合做好体检中的疫情防控工作,进入体检医院后,要服从医院管理,执行医院相关规定。参加体检的考生要全程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非体检需要,中途不得摘掉口罩,体检期间考生之间的距离要间隔1米以上。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清淡饮食,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至12小时,体检当日晨禁食禁水。体检前沐浴,穿好内裤,保持外阴部清洁。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月经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胸部X光片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8.请体检考生按照医院要求配合做好体检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9.随着新冠疫情的动态变化,体检时间及要求将根据当时疫情现况做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公开发布公告。
 
  10.请列入体检人选的考生在体检前不聚集、不聚餐、不聚会,要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要做好自我防护,保证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并务必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未按要求如实提供旅居地、绿码、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体状况信息,以及因通讯工具不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11.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咨询电话:
 
  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024-42808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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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溪市法院、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新冠病毒感染风险排查表.docx
 
  2.2021年度本溪市法院、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xlsx
 
  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
 
  2021年7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s://rsj.benxi.gov.cn/xwzx/gsgg/content_529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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