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辽宁鞍山市立山区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中小学、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公告

2021-06-0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1辽宁鞍山市立山区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中小学、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31人。报名时间:2021年6月9日-6月11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2021年鞍山市立山区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中小学、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公告
 
  为保证立山区教育事业的优质均衡可持续发展,经中共立山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教师人数及岗位
 
  本次招聘中小学合同制教师19人,幼儿园教师(含保育员)12人。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2021年鞍山市立山区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中小学、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教师合同签订方式
 
  招聘人员与鞍山市立兴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三、招聘教师对象
 
  中小学教师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2021年5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毕业生;幼儿园教师及保育员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2021年5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毕业生。
 
  四、招聘教师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至2003年6月1日期间出生)。报考幼儿园保育员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1年6月1日后出生)。户籍所在地为鞍山市(含海城、台安、岫岩)。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应符合报名岗位专业要求。小学教师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初中教师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幼儿园教师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幼儿园保育员岗须取得保育员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6、要求考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保育员资格证书为2021年5月31日前。因疫情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2021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不予聘用。
 
  7、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现役军人,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参照),均不得报考。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工作流程
 
  (一)报名审核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9日-6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2.报名地点:鞍山市立山区教育局(立山区水源街9号)一楼
 
  3.报名材料:
 
  (1)《2021年鞍山市立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照片处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本人签字处须手写)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码需在有效期内)1份;
 
  (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考生需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报考保育员的提供保育员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审核合格的考生可按要求参加面试(详见面试公告)。
 
  4.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本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必要的专业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审核合格的人员可视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
 
  (4)考生自报名至聘用(报名审核、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核、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加入考生通知群。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5)本次招聘面试开考比例为1:2。对招聘岗位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将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将在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6)考生在参加面试、现场资格审核、体检考核、签约入职等各环节中,均须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具体要求将在各环节公告发布时一并公布,届时请仔细阅读,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7)考生自报名至聘用(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核、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考试形式等将在鞍山市立山区政府网站另行公告。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末位成绩并列者,则计算所有面试考官平均分,高者录取。
 
  (四)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及方式等具体事宜,另行发布公告。
 
  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按照资格审核公告,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期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等证件,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或发生违法违纪受到处罚等情况,或放弃现场资格审核、体检等,不予聘用。
 
  如出现岗位空缺,从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五)体检
 
  根据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标准按照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部门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仅限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出现空缺的,按同一报考岗位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标准进行考核。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八)签订合同
 
  录用考生统一与鞍山市立兴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为期2年,试用期2个月。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定期考核,由用人单位上报考核结果至主管部门进行审议。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求,择合同期内考核合格者优先与派遣公司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者派遣公司予以解聘。
 
  (九)福利与待遇
 
  中小学教师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2400元/月,试用期后工资3000元/月,享受“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不享受其他教师福利待遇;幼儿园教师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2240元/月,试用期后工资2800元/月,享受“五险”,不享受其他教师福利待遇;幼儿园保育员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1600元/月,试用期后工资2000元/月,享受“五险”,不享受其他教师福利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本次招聘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立山区教育局及立兴劳务派遣公司负责解释。
 
  七、疫情防控要求
 
  凡参加本次招聘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履行个人责任,如实报告健康信息,对瞒报、谎报、不履行个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并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必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按照考试各环节安排,如实报备个人行程卡、健康码、所在地及个人健康状况等信息。
 
  联系电话:0412-6634101
 
 
 
  鞍山市立兴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日
 
  文章来源:http://www.lishan.gov.cn/html/ASLSQ/202106/01622593676749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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