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辽宁金普新区互联网舆情监测中心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5月10日—2021年5月19日工作日(8:30—11:30;13:00—17:00),逾期不予办理。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发布如下:
关于金普新区互联网舆情监测中心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金普新区互联网舆情监测中心为金普新区党工委宣传部所属的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为满足工作需要,现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岗位和数量
金普新区互联网舆情监测中心编制10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本次公开选聘6人,选聘范围为金普新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卫生事业单位)。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及其它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中共党员;
3.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对于特别优秀的人选,年龄可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三年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5.此次选聘岗位为网络管理岗位、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岗位。
其中,网络管理岗位,负责互联网舆情相关工作,以及网络应急指挥、网络宣传引导、互联网违法违规及网络侵权信息的举报受理和处置等工作,需要具备良好的信息收集能力、分析研判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岗位,负责协调做好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事件分析、追踪溯源及遭受攻击后的快速恢复等工作,协调推进新区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从事过网络安全相关工作或熟悉信息技术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聘
1.有违法前科、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行政执法机关立案调查以及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调转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金普新区党工委宣传部组织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0日—2021年5月19日工作日(8:30—11:30;13:00—17:00),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地点:金普新区管委会四楼西侧433室(开发区金马路199号)。
报名方式:报名者自行下载并填写《金普新区互联网舆情监测中心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审批表》(见附件,审批表正反双面打印),按要求贴好近期1寸免冠照片,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和上年度本单位组织体检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同送交管委会433室。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金普新区党工委宣传部审查报名者“三龄两历”情况。
四、面谈和笔试
(一)面谈
1.面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面谈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按通知要求到达面谈地点,缺少证件和迟到者,取消面谈资格。
(二)笔试
1.根据面谈结果,按照公开选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的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笔试。
2.笔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笔试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按时到达笔试地点,缺少证件和迟到者,取消笔试资格。
4.笔试内容主要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信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时政理论、党建知识,与网信工作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以及政务应知应会基本知识等。笔试实行百分制,由新区党工委宣传部组织实施。
五、确定考察对象和组织考察
(一)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公开选聘人数的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组织考察
根据职位要求,全面考察取得考察资格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以及考察组认为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考察人选的选聘资格,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办理调入
根据考察结果,按照组织程序办理人员调入手续。
公开选聘工作具体事宜,由金普新区党工委宣传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11-8753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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