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辽宁辽阳市审批局等5家单位招聘公告

2021-05-1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1年辽宁辽阳市审批局等5家单位招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0日。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发布如下:
 
  【置顶】2021年辽阳市审批局等5家单位公开招聘临时性专业人员的公告
 
  为了推进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百姓提供快速便民的一站式服务,解决公办幼儿园师资力量短缺,解决毕业生就业等问题。经市审批局等5家单位申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人社局批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面向社会为市审批局等5家单位公开招聘70名临时性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临时性专业人员的身份性质
 
  是指不占行政和事业编制,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派遣人员。
 
  二、招聘对象和计划
 
  共招聘70名临时性专业人员,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见附表1。
 
  三、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4.具有辽阳地区户籍。报考人员户籍应于2021年5月13日(含)前迁入,且在报名开始时仍为辽阳户籍;
 
  5.年龄要求在年满18周岁,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3日后至2003年5月13日(含)期间出生];
 
  6.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未就业或失业的毕业生。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7.相貌端正,具有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必须在2021年5月13日前取得;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在读的非应届的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辽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辽阳市青年大街79号4楼人事考试服务部。
 
  3.报名时间: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逾期不予受理。
 
  4.所需材料:考生按对应报考的职位准备材料
 
  (1)考生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辽阳市公开招聘临时性专业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1份,要求本人手工填报、字迹工整、信息准确、粘贴近期1寸白底彩色免冠免镜证件照片1张;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毕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6)选择报考两所幼儿园教师职位的考生,需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应聘人员须携带以“姓名+报考单位+岗位”命名的电子版的文件包到现场进行报名。文件包包含:报名表(word版本)、身份证和近期正面与报名表同版的1寸白底彩色免冠免镜证件照的电子版照片,格式要求为JPG,大小为20KB,照片清晰,禁止缩放。
 
  5.确认报名:资格审核通过,报名才视为合格。考生在资格审核结束,需与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场。若资格审核现场因有特殊情况或有争议的,现场不能立即认定的,工作人员会统一将情况报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将审定意见反馈给考生,期间考生需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及时接听招聘单位通知。
 
  6.职位调整:为保证招聘职位应招尽招,确保用人单位需求,现场报名审核结束后,当招聘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未达到开考比例(1:2)时,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需调整的职位计划数调整到同单位报名人数最多的职位;报考取消职位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但未被取消的职位,招聘单位对改报职位的考生再重新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调整后或取消的职位计划信息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
 
  (二)笔试
 
  1.考试科目。笔试采用《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题型。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应聘者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和地点。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黑色水性笔、2B铅笔和像皮参加考试。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及时关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通知。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查询。
 
  (三)面试
 
  1.入围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不足面试比例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公告及面试人选名单通过“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
 
  2.面试形式。报考两所幼儿园职位的,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其他职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空缺职位计划数调整到同单位面试人数最多的职位。调整后的职位,将与面试成绩一同公布。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的面试公告。
 
  4.成绩公布。所有入围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将通过“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统一组织。
 
  1.体检人选。依据考生笔试和面试的权重成绩(权重成绩计算公式:权重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分至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通知及体检人员名单通过“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
 
  2.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职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3.体检时间及地点。详见“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体检通知。
 
  4.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将按职位排名依次进行递补。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体检的人员取消拟聘资格。
 
  (五)政审与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开展政审工作,政审通过后对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公示期满后,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拟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如因取消资格、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一)聘用管理
 
  对聘用人员,由辽阳市劳动保障代理有限公司办理人事代理,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上岗,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含合同期内)。各聘用单位负责对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根据聘用人员的日常表现及工作完成情况,撰写考核评语,结合聘期,提出续聘或解聘的意见,解聘人员进入市人力资源市场自主择业。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签约、上岗相关手续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取消聘用资格。
 
  (二) 待遇
 
  工资待遇(见附表明细)
 
  本次考试全程通知通告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时刻关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此次考试招聘通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考试实行承诺制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始终。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生等凡与考生构成回避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名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防疫要求
 
  1.进入考场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现场出示“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确定为绿码、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方可进入考场,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
 
  2.入场时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考生、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辽事通”健康通行码非绿码考生应提供考试日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辽宁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否则不得参加笔试、面试。
 
  3.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4.如有疫情变化,以省市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准。
 
  六、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各类通知,自发布报名公告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和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的后果考生自负。
 
  (二)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三)所有拟聘用人员需服从职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要按照辽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一)报名咨询电话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0419-2990226。
 
  0419-4136266
 
  (二)电话咨询时间
 
  5月17日至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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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事通APP.docx查看文章来源链接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1年5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rsj.liaoyang.gov.cn/releaseCms/dynamicArticle.do?siteCode=LYRSJ&logicId=162088613707068&selfSiteSiteId=152427683083270&columnLogicId=15242768406620&isWap=0&navigationSiteId=15242768406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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