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朝阳招录消防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65人。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0日-24日,报名地点:朝阳市双塔区长江路三段10号,辽宁安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前楼102室。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辽宁省关于公开招录省级直属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伍朝阳大队消防员的公告
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参照《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辽宁省省级直属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省级直属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伍朝阳大队(以下简称省级直属朝阳大队)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此次省级直属朝阳大队消防员招录工作面向社会招录,工作地在朝阳市区,共招录消防员65名(均为男性)。
招录消防员为劳务派遣制。主要承担全省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突击任务,以及其他有影响的森林草原火灾增援扑救任务,按照政府要求承担的其他综合救援任务。
二、工资待遇
录用的消防员,统一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企业部分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制式服装、被装等。工资260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部分)。录用人员每月休息七天,其余时间24小时备勤。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志愿投身森林消防救援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户籍不限;服从指挥,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二)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高不低于1.65米,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裸眼视力不低于4.8。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有吸食毒品历史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曾经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优先条件
持有准驾B2类以上车型汽车驾驶证,并且安全驾驶5年以上者;已取得救援类培训证书的,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至初中以上,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以下。
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员及具有森林消防专业知识和实战经验的人员(同等条件)可优先录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0日—24日,周三至周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
朝阳市双塔区长江路三段10号,辽宁安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前楼102室。
3.报名材料
(1)须本人现场报名并携带相关材料;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5)有B2以上汽车驾照的人员,需带驾照(原件、复印件一份);退伍军人需携带退役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6)网上下载《2019年招聘省级直属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伍朝阳大队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需本人手填或电脑打印真实详细信息。本人签名必须本人手填,同时须粘贴近期、同一底版、2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7)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2张;
(8)其他可证明已取得救援类培训证书等相关专业知识、实战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录用考核
考核项目包括体能测试、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体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1000米跑,4'30"(含)以内;俯卧撑,3分钟内完成50个合格。
2.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法律知识和职业能力,满分为100分。
3.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费用自理)。统一组织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前65名报考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和测试。如有高血压、心脏病、传染疾病、血液疾病等不适合在综合救援队伍工作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三)公示
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结束后,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
(四)录用及培训
对拟聘用人员,将统一组织封闭培训,进行军事化、体能和技能等培训后,统一分配至工作岗位,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是约定月薪的80%。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两年。聘用期满,根据用人单位提出意见,经双方认可并考核合格可继续聘用,不再聘用的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自动解除劳动关系,不享受经济补偿金等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要确保提供的证件和填报信息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出,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要确保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能联系到本人,否则后果自负。
(二)考试实行回避制度,招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存在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辽宁安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421-2860069
举报监督电话:0421-2631458
辽宁安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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