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招录公告

2019-07-1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辽宁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招录公告已公布,计划招录工作人员592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7月19日上午9点至7月22日下午4点。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19年辽宁事业单位课程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2019年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人员(第二批)招录公告
 
  根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人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沈人社发〔2018〕32号)要求,为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领域从事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满足各区县基层单位的用人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人员59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范围和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14年7月(含)至2019年7月(含)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录岗位
 
  详见附件1。
 
  (三)招录条件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录、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组织招录高校毕业生。具体条件如下: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本招录公告及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现正在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可报考。
 
  二、招录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复审的方式。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地区的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不允许更改,请考生务必仔细填写,避免复审时信息不通过无法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7月19日上午9点至7月22日下午4点
 
  报名网址:www.syrc.com.cn(中国沈阳人才网)
 
  复审时间:7月23日至7月26日
 
  复审地点:报考岗位所在的区、县(市)有关责任部门(详见下方表格)。
 
  复审所需材料:《2019年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报名登记表》(通过报名系统打印,正背面打印一式两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一份,自行登录学信网申请打印)、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正反复印)。
 
  为节约考生报名时间,本次报名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代替毕业证书做为学历查验的要件,复审时工作人员要对二维码进行扫描,请考生打印后提前对二维码进行测试,确保报名顺利进行。对于2019年7月毕业的考生,如果学信网暂未对《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进行备案,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一份,自行登录学信网申请打印)和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替代进行审核。
 
  (二)考试和体检
 
  1.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7月31日上午10点至8月2日下午3点之间登录中国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逾期未打印或丢失将禁止参加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请考生按时打印并妥善保管。
 
  2.笔试
 
  笔试时间为8月4日上午9:00-10:30,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答案涂卡,请自备2B铅笔和橡皮。
 
  笔试结束后依据相关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成绩并列人员同时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在所报考区县网站进行公示。
 
  3.面试
 
  面试时间为8月10日和8月11日,面试地点和具体分组时间电话另行通知,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在所报考区县网站进行公示。
 
  面试结束后按权重成绩(权重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权重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人员。
 
  4.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电话另行通知。体检结束后,在所报考区县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三)签约上岗
 
  区、县(市)有关责任部门在8月30日前与公示期满人员签订《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协议书》(附件2),并于9月2日统一组织上岗。
 
  三、政策待遇
 
  (一)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非沈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可申请入住沈阳人才驿站,享受10日免费住宿服务。(网址:https://www.syrc.com.cn/news/20190225/5.html)
 
  (二)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人员服务期限为3年(过渡期2个月),主要从事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文化科技、医疗卫生等服务工作。考生在报考前可阅读《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协议书》,了解服务责任和义务。
 
  (三)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人员在岗期间享受工作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3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
 
  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在岗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包含养老险、医疗险、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市本级和区、县(市)有关部门不对服务期满人员进行就业安置,需本人自主择业。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服务期限计算为工作年限。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招录对专业的设置参考《2016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附件3),如遇后续学科专业调整的,以学信网专业库为准。因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允许更改,请考生报名时注意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避免复审不通过。学信网专业库网址:
 
  大专、本科:https://gaokao.chsi.com.cn/zyk/zybk/。
 
  研究生:https://yz.chsi.com.cn/zyk/。
 
  (二)笔试后,对面试比例未达到1:2的岗位进行保留,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直接进入面试。
 
  (三)面试后体检前,对体检比例未达到1:1的岗位进行调剂,调剂仅限同一区、县(市)的其他岗位。条件为:具有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名时同意调剂;入围面试未被确定体检人选。具体调剂办法为:按照权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电话通知报考人员调剂岗位,确定后进行公示。
 
  (四)对于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录用和调剂资格。
 
  (五)本次招录考试不指定复习教材,不设考试大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组织辅导班,社会上各类名义举办的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和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录无关,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过渡期内,如有服务人员离岗,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调剂原则进行人员调剂,并在区县网站进行公示。过渡期后不可进行调剂。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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