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大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招聘合同制雇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5名。报名时间:2019年7月17日-19日9:00至16:00。报名地点:大连市社会福利院1号楼1楼。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大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招聘合同制雇员公告
按照大连市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大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大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招聘合同制雇员25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所需条件详见《2019年大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招聘合同制雇员计划》中所列的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已取得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但仍全日制在读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与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17日—19日9:00至16:00。
(二)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为大连市社会福利院1号楼1楼,地址:大连市中山区葵英街1号,乘坐407、501、520路到仁平街站下车;2路到葵英街站下车;5、403、521路到石葵路站下车。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同时进行,应聘人员须注意以下事项:
1、应聘人员须登陆大连市民政局网站(http://minzh. dl. gov.cn)下载打印《2019年大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招聘合同制雇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2019年应届毕业生还须下载《2019年大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招聘合同制雇员报名推荐表》并按要求填写打印。
2、报名时本人须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技能等级)资格证书、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其他人代替无效),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查,确定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后领取准考证。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在报名、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环节,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四、组织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在大连市民政局网站另行通知。
(二)面试内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操作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合格分数线
本次面试设置60分合格分数线,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考核、体检的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如出现并列时,须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加试方式另行通知。
(四)面试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加盖审核印章的《报名登记表》,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应于面试前40分钟到场,面试开始后10分钟内不到场的,视为放弃面试。
五、组织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核
考核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应聘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和全面考察。因考核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进行公示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在大连市民政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人员管理
(一)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统一组织上岗培训,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二)工资待遇。按照大连市政府关于合同制雇员工资相关规定执行。
(三)社会保险。合同制雇员按照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按月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四)住房公积金。缴纳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按月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九、咨询服务
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市社会福利院:0411-82672868
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0411-82306960-7051
十、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学历及学位证书记载的专业应符合各招聘岗位学历及学位的条件要求(学历、学位的取得时间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且学历、学位之间是相互对应的)。凡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19年大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招聘合同制雇员报名推荐表》(此表从市民政局网站下载)。
(二)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年龄超出部分不足一年的视为合格。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订立劳动合同等)应确保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机构无关。
特此公告。
1:2019年大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招聘合同制雇员计划.xls
2:2019年大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招聘合同制雇员报名登记表.doc
3:2019年大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招聘合同制雇员报名推荐表.doc
大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