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沈阳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30人)已公布,报名时间:7月2日9:00-7月5日16:00.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沈阳市“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引导和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根据《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2019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19〕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9年沈阳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
2019年我市计划招募3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服务。具体计划、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沈阳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招募对象
重点招募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辅助招募2017年、2018年离校未就业的省内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4.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拟招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7.参加过"三支一扶"服务的大学生,不能再报名参加"三支一扶"招募选拔。
四、招募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7月2日9:00-7月5日16:00
2.报名网站: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
报考人员登录网站后,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5KB-30KB)。
3.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招募选拔。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通过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而骗取招募选拔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二)资格审核
沈北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苏家屯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辽中区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分别对报考本区人员进行网上初审,对初审通过人员电话通知现场复审,复审通过当场发放准考证。复审要件包括:《2019年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报到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等,需证明生源的应有生源地证明(由毕业学校或存档机构出具,或其他能够证明生源地的材料)。对于审查2017年和2018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情况,以报到证为准。如果报到证登记工作单位而实际未去就业,需单位开具未到该单位工作证明,同时要求所有2017年和2018年毕业生填写承诺书,承诺毕业后未就业,出现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招募选拔
本次招募工作,由报考单位所在区的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或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各自组织实施。7月14日-7月27日,各区统一组织完成"三支一扶"招录考试(笔试、面试)和体检工作。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的原则,电话通知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分数出现并列的人员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后按权重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确定合格人员名单(权重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并电话通知体检安排。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或权重成绩)会于考试结束后,在所报考区政府网站进行为期两天的公示。
(四)公布人选
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公布拟招募人选名单。
五、支持政策和待遇
(一)服务期间相关待遇
1."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在基层服务期间主要从事乡镇、村的农技、卫生、扶贫、农村文化建设、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可根据需要兼任基层服务单位团委副书记、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妇女儿童之家辅导员等。表现特别突出的,可被推荐参加辽宁青年五四奖章、辽宁优秀青年志愿者及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团中央有关奖项的评选。
2."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在岗期间享受每人每月3400元(含五险个人部分)工作和生活补贴,在岗满6个月可享受一次性安家费专项补贴3000元。
(二)服务期满相关政策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参加全省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并可报考相应的定向招录计划职位。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参加各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并可报考相应的定向招聘职位。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4.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可享受各地提供的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等创业公共服务,并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其中,创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人员,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支持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在"互联网+"、电子商务领域网上创业,经工商注册登记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注册登记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并享受相应的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
5.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享受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其中,实现灵活就业的人员,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未能及时就业的人员,享受其服务地区为其提供的岗位信息、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6.各级部门不对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进行就业兜底安置,落实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享受各级政府部门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其提供的免费代理服务。
7.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或进入国有企业就业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基层服务期限计算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照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首次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享受县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的优惠政策。
六、联系方式
省"三支一扶"办:024-22904752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024-12333-0
市"三支一扶"办:024-31401083
沈北新区:024-89863050
苏家屯区:024-89121280
辽中区: 024-87821329
沈北新区政府网址:www.nsy.gov.cn
苏家屯区政府网址:www.sjtq.gov.cn
辽中区政府网址:www.liaozhong.gov.cn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