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2019-05-0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辽宁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1人。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5月10日止(五个工作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2019年第二次(5月)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医院发展需要,根据《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大三院发[2017]12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医院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人。具体情况见附件1。
 
  注: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本次招聘报名结束,如年龄超出岗位规定年龄条件不足一年的视为合格。
 
  二、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医学事业,勤奋刻苦,积极向上;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应聘;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应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原则
 
  1.坚持诚实守信、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思想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学历、学校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5月10日止(五个工作日)。
 
  2.报名材料:
 
  ①招聘报名表(附件2)。未按照要求填写或填写不全,视为报名失败,报名失败人员不会另行通知;(命名方式:1.应聘岗位+姓名+学历)
 
  ②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命名方式:2.身份证)
 
  ③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命名方式:3.专科毕业证、3.本科毕业证、3.学士学位证书、3.研究生毕业证、3.硕士学位证书)
 
  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证明最高学历学位,第一学历学位证书    正常提供。
 
  ④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已经毕业学历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学历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命名方式:4.本科学历电子备案表、4.研究生学历电子备案表)
 
  ⑤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命名方式:5.医师资格证、5.医师执业证)
 
  ⑥应聘人员考取外语等级证书的,请提供最高外语等级证书;(命名方式:6.英语*级证)
 
  ⑦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命名方式:7.其他)
 
  3.报名方式及地点(二选一):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以将上述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送至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行政楼209人事科
 
  网上报名:将上述所有报名材料中的①至⑦项分别扫描为PDF格式文件并按要求的固定格式命名,压缩成一个压缩包文件(不大于10MB),压缩包文件及邮件标题以“应聘岗位+姓名+学历”命名,发送至dlsyhr@163.com,简历投递成功,邮箱将自动回复,请勿重复投递(网上报名者均以该邮箱收到的报名材料为准,在第三方渠道投递报名材料无效)。
 
  五、考核程序:
 
  1. 报名结束后,将按照岗位用人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应聘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证书及证明材料进行真伪鉴定,对于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对于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考核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信息,将于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我院官网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官网,网址:www.dl3y.com。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关注我院官网发布的相关通知所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考核采取面试、理论和(或)操作相结合形式。
 
  根据岗位情况,考核采取面试、理论和(或)操作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面试、理论与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并按面试、理论和操作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为1:1:1,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理论成绩+操作成绩。
 
  面试考核、理论考核和操作考核合格分数线在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
 
  3.考核结束后,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职数1:1比例拟定入围及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理论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及体检人选,理论成绩仍相同者加试理论考核确定入围及体检人选,考核人员加试成绩将在医院官网公布。
 
  4. 入围人选应按照医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合格即确定为拟录用人员。通过体检后在医院外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工作经历者20个工作日内签订劳动合同,过期未签订者视为放弃该职位。
 
  六、咨询服务
 
  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需要咨询的,可直接拨打0411-86526054(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七、其他问题
 
  1.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面试、体检、公示等)请留意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应确保符合公告中的报名要求和程序,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报名所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同时应聘时提供的电话号码准确、通讯工具畅通,在招聘结束后因个人原因提供的电话号码错误、通讯工具不畅所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 本次招聘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等行为的立即取消应聘、考核及录用资格;如已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院方有权解除合同。
 
  3.面试、理论与操作考核均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进行总成绩排序。
 
  4.入围人员在指定单位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
 
  5.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如期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视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6.应聘人员相关的涉及个人信息方面的材料将在一年后予以销毁。
 
  7.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招聘计划
 
  附件2:招聘报名表
 
  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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