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辽宁庄河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公告

2018-07-3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8辽宁庄河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7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8月7日-9日,逾期不予办理;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18辽宁庄河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7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庄河市中医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合同制护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7人,所有岗位均为合同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 护理(学)专业;
  2.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通过护士资格考试;
  4. 2017届、2018届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向社会公开发布岗位招聘信息;
  (二)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填写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四)面试;
  (五)考察和体检;
  (六)公示;
  (七)录用。
  四、信息发布
  通过庄河市中医医院网站、庄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五、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8年8月7日-9日,逾期不予办理;
  (三)报名地点:庄河市中医医院人事科(门诊五楼)。
  地址:庄河市新华路一段75号。咨询电话:0411-89702410;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庄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http://www.dlzh.gov.cn/zhwsj/)或庄河市中医医院网站(http://www.zhszyyy.com/)下载《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打印《报名登记表》,粘贴近期2寸免冠照片。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持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本人《居民身份证》、《护士执业证》或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单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到庄河市中医医院人事科报名(门诊五楼),报名费50元/人。现场报名必须本人到场,他人代替报名无效。
  3.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六、笔试与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最新版《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试卷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18年8月12日(上午8:00-10:00)。
  3、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为准。
  4、笔试要求:笔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5、笔试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招聘人数2:1的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如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均视为拟定面试入围人员。如笔试后岗位应聘未达到2:1比例,笔试成绩合格者均为面试入围人员。
  6.成绩查询:参加笔试人员可于2018年8月12日12:30登录庄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庄河市中医医院网站查看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拟定面试入围人员。
  7.拟定面试入围人员于2018年8月12日13:00到庄河市中医医院人事科领取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8年8月12日(下午14:00-16:30)。
  2、面试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上的地点为准。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以及综合分析、举止仪表、语言表达、人际交往及情绪控制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4、面试要求: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时,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证件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报考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为5:5,考试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定录用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
  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8月13日登录庄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庄河市中医医院网站查看总成绩。
  七、考察和体检
  庄河市中医医院成立由2名以上熟悉干部人事工作人员组成的考察组进行考察,并据实形成考察材料。考察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拟聘用人员全部参加体检。拟聘用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递补。
  八、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庄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庄河市中医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或相关事宜查询,联系电话:0411-89702410。
  九、录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用人手续,订立劳动合同,拟录用人员在试用期(3个月)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在职报考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
  附件:
  庄河市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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