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铁岭市农村特岗教师计划招聘85人公告

2016-09-2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6铁岭市农村特岗教师计划招聘85人公告发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2016年10月1、2、3号休息)至2016年10月7日16:00报名结束。铁岭县报名地点:铁岭市凡河新城区金沙江路18号 铁岭县行政服务中心(铁岭县人民政府)东配楼一楼大厅。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权重各占40%、60%,计算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为100分,全部为客观题。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笔试于2016年10月16日(周日)9:00--11:00进行。
  2016铁岭市农村特岗教师计划招聘85人公告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继续实施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辽教发〔2016〕70号)精神,结合我市农村学校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聘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数量
  铁岭县、开原市部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供招聘岗位85个。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教育事业;
  4.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7.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和已经纳入辽宁省“特岗计划”的教师均不可报考。
  (二)具体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铁岭市2016年 “特岗计划”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报名工作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2016年10月1、2、3号休息)至2016年10月7日16:00报名结束。
  铁岭县报名地点:铁岭市凡河新城区金沙江路18号 铁岭县行政服务中心(铁岭县人民政府)东配楼一楼大厅。
  电话:15041001766   15898009233
  开原市报名地点:开原市教育局一楼西侧办公室。(开原市长征街38号)
  电话:024-73255713
  (二)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1.有效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书及相应的资格证书;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下载);5其他证明材料;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6.铁岭市2016 年“特岗计划”招聘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2)一式3份原件,考生自行下载填写并粘贴照片。
  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按专业对口的原则参加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具有高校、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材料审核合格的人员可视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招聘单位负责。农村特困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携带户籍所在县(市)民政部门发放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免交考务费用。
  (三)缴费
  考生在报名通过资格审查时缴纳报名费100元。
  (四)开考比例
  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2,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者的报名费如数退还。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10月12日前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地处艰苦边远地方的急需教师岗位可不受此开考比例限制。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权重各占40%、60%,计算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笔试为100分,全部为客观题。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
  笔试于2016年10月16日(周日)9:00——11:00进行,考生具体考试地点、考场、准考证号、座号位,请考生于10月13日登陆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2016年铁岭市“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准考证信息表,下载铁岭市2016年“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准考证(附件3)并登记上相关信息。考生可在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登陆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1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同为面试人选。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考生进入面试前须到县(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自荐书(简历),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如出现不合格者,则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
  面试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届时将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布。
  六、考察和体检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考生选取所报岗位的确定,应按照所报县(市)招聘要求执行。
  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由铁岭市教育局、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在职考生面试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或考察时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因考察、体检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考试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分者为递补人选。
  七、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由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铁岭市教育局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铁岭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由人社部门通知招聘单位报送人员相关材料,经审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被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铁岭市教育局、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九、咨询电话
  铁岭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024-78833215
  开原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024-73255713
  铁岭市教育局      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28日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