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位查询
2017年全省公安机关和省属监狱戒毒系统的具体招考人数、职位简介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本校校园网查询。
如需对《职位信息》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进行咨询,报考人员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
为方便考生报考,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公务员局、省人事考试局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报考指南》,报考人员可通过本校校园网查阅。
(二)报名
本次考试面向辽宁省内普通本科院校辽宁籍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
http://202.107.35.66/2017sgwyyx/webregister。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6月12日9时至6月14日24时登录
http://202.107.35.66/2017sgwyyx/webregister网址,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照片(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将通过网络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内提出初审意见。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加强对初审工作的监督。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6月12日至6月15日登录http://202.107.35.66/2017sgwyyx/webregister网址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初审需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考生要认真对照职位资格条件选择报考职位,报名结束后将在本校校园网对报名结果进行公示。一经公示,对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不得改报其他职位并取消其考试资格。
3、缴费确认。报考人员通过审查,须于2017年6月12日9时至6月15日24时重新登录http://202.107.35.66/2017sgwyyx/webregister网址缴纳考试费用,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符合减免考务费条件人员需通过网上报名并在照片审核通过后,到省人事考试局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6月13日至14日到省人事考试局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7月3日9时至7月9日9时登录http://202.107.35.66/2017sgwyyx/webregister,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4-23447330
2、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本次考试在全省各市政府所在地设置考场,不再单独设置省直考区。报考人员可按就地就近原则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考区。
6、面向辽宁省内普通本科院校辽宁籍本科以上学历2017年应届毕业生各招考职位开考比例均为1:3,对招考职位未达到开考比例,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将在本校校园网上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未被取消的职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7、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8、考生从报名开始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特殊标准体检和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期间,应随时关注本校校园网招考发布的公告和通知,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不能随时关注本校校园网站所发布的招录有关信息和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