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大连市事业单位招聘771人公告

2015-07-3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5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已发布,本次计划招聘771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零时-2015年8月14日16时。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入口:2015年大连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考生可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的2016年辽宁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如下。
  2015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国家、省及《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我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组织303家事业单位提供574个管理、专业技术以及工勤技能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7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能报考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
  (一)岗位信息查询和表格下载
  1.岗位查询。岗位信息查询网站: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l12333.gov.cn)、大连人才网(http://www.dl-rc.com)、大连市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dl-hr.com/)。
  2.表格下载。报考所需的《2015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大连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加分审核登记表》、《大连市退役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加分审核登记表》可从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大连人才网下载。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程序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l12333.gov.cn)和大连人才网(http://www.dl-rc.com)。
  2.报名时间:
  2015年8月10日零时-2015年8月14日16时。
  3.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申请及信息。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大连人才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流程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单色背景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得超过20K。
  (2)网上缴费。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照片审核合格后,报考信息不可修改,请报考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网上缴费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或者中国建设银行,网上缴费时间为2015年8月10日零时-2015年8月15日16时。报考人员须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5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具体缴费流程按网上规定步骤操作:
  ①在中国工商银行或者中国建设银行办理“网上银行业务”。
  ②登陆报名系统点击“网上缴费”链接,在线支付考务费。
  ③点击“详细信息”链接,确认缴费成功。如银行页面提示缴费成功,但网上报名系统“详细信息”未提示缴费成功,须在24小时后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如仍未提示缴费成功,请及时与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联系。
  (3)打印准考证。报名、缴费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15年9月7日09:00-2015年9月12日9:00登陆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大连人才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原则上不能修改,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8月20日-2015年8月21日内登陆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大连人才网查询本人报考信息。确因网上提交信息过程中涉及本人姓名或居民身份证号码有误的,可于2015年8月20日—2015年8月21日上午09:00-11:00、下午13:00-17:00,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1楼大厅22号窗口办理修改,逾期不予受理。
  3.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不低于3:1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并通知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对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退还考务费(另行通知)。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职业能力测试占70分。试题全部为客观性题,笔试时限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5年9月12日上午09:00-11:00。
  3.笔试要求:
  报名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报考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4.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9月21日登陆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大连人才网查看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拟定面试入围人员参加资格审查的有关要求。
  5.面试人员:
  对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招聘计划2:1的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按2:1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视为拟定面试入围人员,经资格审查后确定为正式面试入围人员。
  对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形成2: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仍可进入面试。
  6.加分政策:
  (1)根据我市2010年至2013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的规定:“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3年内,符合其所在地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参加招聘考试时,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所在涉农区市县所属事业单位且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2015年8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大连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加分审核登记表》到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7号窗口进行资格确认,逾期不予受理(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联系电话:0411-84618709)。
  (2) 根据《关于鼓励适龄青年应征入伍有关政策的通知》(大政办发〔2011〕111号)精神, 大连地区应征入伍满两年或两年以上、现已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参加大连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笔试成绩加5分。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于2015年8月20日-8月21日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30,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可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打印)、《大连市退役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加分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及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张)到大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进行加分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受理(中山区七一街2号,联系电话:13842810482)。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拟定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为:报考人员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年龄、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凡提供的有关证件和信息与实际不符、以及不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合格的笔试成绩依次审查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面试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3.面试要求:面试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须当场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为5: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
  五、考核和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庄河市文职人员管理中心和长海县应急救援中心报考人员的体检参照国家招录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和体检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大连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订立聘用合同。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在职报考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
  七、咨询服务
  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需要咨询的,可直接拨打《2015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中具体岗位的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11-88139036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11-84601549
  (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八、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订立聘用合同)请留意报名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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