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沈阳市和平区聘用合同制教师招聘考试公告已发布。本次计划招聘100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15年8月1-8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和平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和平区招考办)和平区十五纬路21号。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沈阳市和平区聘用合同制教师招聘考试公告公布如下。
2015年沈阳市和平区聘用合同制教师招聘考试公告(100名)
经和平区政府批准,和平区教育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中小学聘用合同制教师,招聘信息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1.招聘数量:100个职位。
2.招聘岗位: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见《2015年和平区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合同制教师职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能从事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2.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3.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中小学校任教十年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教师可为非师范专业);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西塔朝鲜族小学、睿智学校招聘教师学历为专科及以上学历)。
5.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职位专业对口,其中小学语数教师专业可为汉语言文学教育、数学教育、小学教育。
6.具备与招聘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高中教师: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初中教师: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小学教师: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7.具有相关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形式
1.岗位性质:聘用合同制教师
2.岗位设置及要求:详见《2015年和平区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合同制教师职位信息表》,见公告附件。
3.待遇:
(1)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后本科每月约3100元左右、研究生每月约3200元左右。
(2)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为受聘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应承担的部分,由本人缴纳。
4.管理模式:
管理上实行委托派遣制。用人单位与和平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派遣协议》,和平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支持和保障,负责聘用合同制教师的合同管理、档案管理、工资发放、代缴“五险一金”。如若出现劳动纠纷由用人单位与和平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共同处理。
5.合同签订:
聘用人员在体检合格后与和平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含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合格者聘用周期为一年,合同期满自动解聘;若继续聘用,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由学校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续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及地点:
2015年8月1—8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和平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和平区招考办)和平区十五纬路21号
2.每名考生只允许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发放准考证。
3. 报名材料:
考生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若考生为研究生,报名时需同时携带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时携带和平区就业人才网上下载的《2015年和平区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合同制教师报名表》一份。提供本人近期正面一寸同底免冠照片三张。
4. 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和录聘资格。
5.本次考试所有信息均在“沈阳市和平区就业人才网” (www.syhp.gov.cn/hpzf/rsj)公布,请考生在相应时段随时关注网上公告。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的,责任自负。
(二)招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
1.考试总成绩计算:
实行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0.3+面试成绩×0.7。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总分100分。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教育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以招聘岗位数量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者可以同时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定于2015年8月4日(9:00-10:00)进行,具体笔试地点及考场安排,考生于报名后登录“沈阳市和平区就业人才网”查询。考生在笔试后,随时关注“沈阳市和平区就业人才网”发布的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
以学科评委组为单位进行面试,每组评委不少于5人。面试考核的形式为说课、答辩,每名考生面试的时间限定在12分钟以内,其中说课时间8分钟内,答辩时间4分钟内。由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对考生进行量化评分。面试总分(100分)=说课分数(80分)+答辩分数(2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聘。
4.说课题目:
见《2015年和平区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合同制教师学科说课题目范围》,发布时间随时关注“沈阳市和平区就业人才网”。
5.拟聘用人员名单公布:
面试结束后考生登录“沈阳市和平区就业人才网”查询拟聘用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考生总成绩由高至低的排列顺序确定,如遇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拟聘用人员。网上公示3天。
(三)签约:
签约前,对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和学位信息在学信网上统一验证,以防弄虚作假。若验证出弄虚作假情况,取消拟聘用人员的录用资格,按总成绩由高至低排序依次递补。验证后,拟聘人员按总成绩排序自主选择并确认就业单位,待体检合格后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特殊要求进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至低排序依次递补。
五、本公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3865648
注:如附件不能正常下载,请使用IE浏览器。
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和平区教育局
201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