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2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吉林省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资料(217)】 (吉林省公务员)
471、奥林匹克标志应如何使用?
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依法对奥林匹克标志享有专有权。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含潜在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这里“潜在商业目的”表述实际上是对国际奥委会严厉查禁的隐性市场行为的一种中国化的表述。所谓“隐形市场”就是未经授权或根本无法取得授权,但仍巧立名目地变相使用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为自己的经营活动(如产品促销)创造市场机会。
需要注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应当将奥林匹克标志报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告。
参考法条:《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第七条
472、哪些情况属于以商业为目的而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行为?
商业目的使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下列方式利用奥林匹克标志:
1)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
2)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服务项目中;
3)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广告宣传、商业展览、营业性演出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4)销售、进口、出口含有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
5)制造或者销售奥林匹克标志;
6)可能使人认为行为人与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之间有赞助或者其他支持关系而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其他行为。
参考法条:《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五条。
(吉林省考,吉林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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