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2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吉林省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资料(225)】 (吉林省公务员)
499、什么是“定金罚则”?
所谓定金罚则,其实是定金担保作用的体现。如果交定金的一方违约,那么违约方就无权要回定金;如果是收定金的一方违约,那么违约方就要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与订金虽然仅一字之差,但是其法律性质却不同。定金是履行合同的一种担保形式,如果一方违约,就要适用定金罚则。订金(有的叫认购金或者预付款)是购房人担心看中的房子买不到而预先交的订钱,实际上是在一定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它不是合同的担保形式。
参考法条:《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500?事实婚姻是什么?
所谓“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即使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法律也会承认他们的婚姻关系,与合法的正式婚姻没有任何区别。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只有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经开始同居关系的,才会被认定为构成事实婚姻。
如果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开始同居的,都只能算是普通的未婚同居关系。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
(吉林省考,吉林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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