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突发公共事件

2013-08-0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吉林硕文为您提供: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申论资料(814)】 (吉林省公务员

 


       第一题

第二,如何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首先政府要有应对突发事件预案,能及时调动社会各部门应对;二是要有足够的物质储备来应对突发事件;三是提高社会各界的危机意识,加大科技预防力度。
第三,政府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主导。政府应注重协调社会各方的利益关系,减少诱因,积极行使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同时注意经济手段不能直接用于突发公共事件中,并不是政府所有公共服务职能都可以市场化。
我国现处于社会突发公共事件的高峰期,虽然我国快速反应机制先进,但相关体制问题仍需要改进。
评析:此回答很好体现了“全面、准确、简洁、有条理”的要求,体现了考生良好的综合归纳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是上佳作答。
比较一下作答A、B,作答A中第一点可以单列,第二、七、八点可以归为一点,第三、四、五、六点又可归为一点,分别对应作答B中一、二、三点,然后加上开头结尾,答卷档次立马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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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考,吉林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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