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3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吉林硕文为您提供:2007年国考申论范文(3)】(国家公务员)
土地项目管理审查内容
1、界定阶段 项目的界定直接影响项目是否能够实施,因此在界定时一定要把工作做细。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做:
(1)要求统一思想,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着重分析:一是要不要整理;二是整理的范围;三是有哪些重点难点的问题需要解决。
(2)提出申请,到有关部门了解整理区是否符合各种规划。
(3)划定项目区范围,对项目区进行土地利用现状测绘,统计整理区各地类面积,明确土地使用权属。土地测量单位的选择应实行招投标制、合同制。
(4)项目区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做好衔接工作,防止界定的项目区土地被移作他用。
2、计划阶段 计划阶段的目的就是要通过可行性研究完成项目的立项。为达到这个目标,需要做好大量的工作。
(1)要对项目管理者进行构思确立,因为每个项目区地理位置的不同性,决定了项目区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人员的不同,因管理机构的选择性使项目管理者构成发生变化,因此,对每个项目的建设管理者要进行选择(主要指监理单位的选择和随项目区所辖的乡、村变化而对管理者进行的选择)确立。
(2)要做好前期政策处理工作,因项目实施内容与政策处理关系密切,若政策处理得好,实施内容能按计划完成,若政策处理不好,则计划会落空,因此,政策处理能否到位,将直接影响项目能否可行,直接影响施工的进度。政策处理的工作可以按以下原则分工:项目区本村范围内的政策处理由村一级组织负责;涉及到村与村之间的矛盾由乡(镇)负责协调处理;涉及到乡(镇)与乡(镇)之间的矛盾由国土资源局或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处理。涉及到项目建设确实需要拆迁补偿和损坏赔偿的,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制订统一的政策和具体的标准,由村一级申报,经乡(镇)一级审查,县级国土部门认定,按政策和标准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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