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考简章

2013-09-2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延州发〔2010〕2号)、《关于调整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科目的通知》(延州发〔2010〕13号)精神,州直事业单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州委(群团)、州政府所属事业单位71个,岗位331个(具体单位、岗位详见附件,以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lyb.lss.gov.cn)“公开招聘”专栏和延边日报汉文版公布信息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犯罪记录。
3、遵守职业操守,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7、年龄在18周岁(1992年10月1日出生)及以上,40周岁(1970年10月1日出生)及以下。
8、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中,“具有两年、五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10年10月1日前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且工作时间累计两年、五年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 结论的人员;在事业单位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并在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以及按照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考生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第三十四条所列关系(即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的文秘、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其他岗位,应予回避。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
10月9日到10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
(二)报名地点
原州人才服务中心大楼一楼大厅。地址:延吉市天池路龙东街,金达莱广场西北侧。
(三)报名方法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缴费的方法。
1、报考人员(委托代理人)报名时,应携带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学校证明)、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资格证书原 件、3张近期(6个月内)1寸同一底片(红底)证明照和填写准确完整的《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登记表》,表格可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直接下载,用A4纸打印。
2、报考人员按报考条件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每个岗位报名人数应达到1:3及以上比例,否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特殊岗位除外。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10月15日改报其他岗位。
3、具有全日制硕士(包括留学回国硕士)及以上学历,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和报考声乐、舞蹈、体育、播音、聋哑等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不受1:3比例限制。
4、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有我驻外使领馆、学校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5、要求两年或五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需出具从业证明。
6、考生一经报名缴费,除被取消报考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外,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7、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8、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招聘资格。
9、从报名开始第二天,每天上午8:30前通过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前一天各岗位的报名信息。
10、考生如用朝鲜族语言文字答卷,报名时必须在《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登记表》中注明用朝文答卷。
(四)缴费方式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需进行现场填涂《考生报名信息卡》,现场缴费,报名费每人25元,参加笔试人员笔试考务费每科61元,准考证投递费每人10元。除取消报考招聘计划岗位外,报考费不予退还。经现场刷卡确认,报名生效。
(五)优惠政策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携带家庭所在地县(市)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州机关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审核同意后,可免缴笔试费用。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0年10月30日。具体安排为:
9:30——11:00  《综合知识》、《职业道德》
13:00——15:00  《申论》、《专业理论知识》
2、笔试科目:各招聘岗位笔试科目以附件笔试科目为准。
3、笔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人员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综合知识》和《申论》科目成绩,按50%比例折算后分别为50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科目成绩,按40%和60%比例折算后分别为40分和60分;《职业道德》和《专业理论知识》科目成绩,按40%和60%比例折算后分别为40分和60分。
4、朝鲜族考生参加《申论》考试,可以用朝鲜族语言文字答卷。延边日报朝文版、延边教育出版社、延边人民出版社、延边电视台、延边人民广播电台、延边卫视中心、延边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等单位朝鲜族岗位要求朝文答卷的,必须用朝鲜族语言文字答卷。
5、考试地点及考生须知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或钢笔、2B铅笔和橡皮。
6、笔试成绩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适时公布,考生可自行登陆查询,也可通过12333政务公开电话查询。
(二)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
1、参加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的人选,按照招聘计划,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 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依次以《综合知识》、《申论》、《专业理论知识》按比例折算后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工勤岗位依次以《职 业道德》、《专业理论知识》按比例折算后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各科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2、考生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保障局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统一组织实施。
4、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成绩为10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聘用。
5、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时间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方法
1、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如考生总成绩相同或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以笔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依次以《综合知识》、《申论》、 《专业理论知识》按比例折算后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工勤岗位依次以《职业道德》、《专业理论知识》按比例折算后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各 科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和考核。
3、直接进入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人员,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成绩为最终总成绩,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和考核。
五、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根据《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办法(暂行)》(延州人社联发〔2010〕17号),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保障局统一组织考试人员进行体检。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选,由招考部门按照《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暂行)》(延州人社联发〔2010〕18号)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方法组织考核,择优聘用。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程序
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报组织、人力保障部门备案。
根据《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州直事业单位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用合同。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lyb.lss.gov.cn)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州委组织部干部一处0433-2516395、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433-2879039 。
考务咨询电话:州机关事业单位考试中心0433-2879081。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电话:12333

附表 2010年州委(群团)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010年州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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