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2013-09-0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做好2011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长办发〔2010〕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4月18日启动今年我市事业单位统一集中公开招聘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继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完善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核心的选人用人机制,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
  二、招聘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服务人才和发展的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三、招聘范围
  市属事业单位在编制员额内有空余岗位需要新进工作人员的,一律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事业单位招聘一般行政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本次不包括工勤岗位)人员,一律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包括通过考核方式招聘全日制毕业研究生的岗位。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特殊涉密岗位的,军人随军家属、军队转业干部及随迁家 属、退伍军人、解决两地分居等政策性安置的,同级财政体制内因工作需要在同性质事业单位之间调剂的和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向财政差额拨款、经费自理事业单位调动的人员不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范围之内。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体条件
  招聘初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九级及以下职员岗位人员,报考人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含35周岁);招聘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或八 级及以上职员岗位人员,报考人员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含40周岁);招聘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或七级及以上职员岗位人员,报考人员年龄不得超过 45周岁(含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11年底。
  除以上条件外,招聘单位不得对招聘岗位设置违背国家政策的歧视性条件和违反岗位要求的不合理限制性条款。其中,初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和九级及 以下职员岗位,一般不得设置工作经历条件,应该允许2011届高校毕业生报名。一般行政管理岗位,要取消对报名者的专业和全日制高等学历的限制。一般专业 技术岗位,可允许与招聘岗位相近或相通专业的人员报名应聘。所允许的相近或相通专业要在招聘信息中予以明确。专业名称以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置的专业目录为基础。
  五、招聘程序
  (一)制定招聘方案。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到编制部门审核招聘计划。招聘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或八级及以上职员岗位人员,还需要到市人 社部门核定岗位职数。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和岗位核定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招聘方案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方可实施。
  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应该在5月10日前,将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的招聘计划、招聘方案(表)及编制使用通知单和岗位职数核定表报市人社局。
  (二)发布招聘公告。市人社局统一在新闻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同时,还将在第二届中国·长春创业(就业)博览会官方网站(http:∥cyjy.changchun.gov.cn)和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ccrjk.com)上发布招聘公告。 网上公布期限为10天。具体的招聘岗位条件信息还将在第二届中国·长春创业(就业)博览会信息长廊上登出。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工作委托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在确定面试人选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有效报名人数应达到1:5。对报名后不足1:5的岗位,市人社部门会同各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进行适当缩减或核消。
  (四)笔试的组织及成绩确定。市人社局负责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笔试试题由市人社局组织相关专家集中入闱,封闭命题。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 场分布、监(巡)考人员组成等由市人社局统一安排。笔试成绩确定:应聘行政管理岗位人员,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单科计 入笔试成绩;应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每科满分100分,单科合格线为60分,分别以30%和70%计入最终笔试成绩。
  政策规定需加分的,按有关规定加分,计入最终笔试成绩。招聘艺术类、体育类、护理类岗位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合格分数线可适当降低。
  (五)面试组织及面试人选和面试考官的确定。面试试题由市人社局组织相关专家集中入闱封闭命题。具体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 施。面试人选在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实际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1:3比例范围 内,有多人成绩相同的,专业技术岗位按专业知识成绩排序确定,行政管理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 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考官组成采用7人制。主考官1人,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指派;副主考官1人,由市人社局指派。其余考官在面试考官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
  面试在合格线以内人员的最终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总成绩。拟聘用人选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
  (六)体检、考核和公示。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 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体检、考核都合格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将合格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在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体检、考核和公示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
  六、招聘日程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做集中动员部署,从即日起,将以文件的形式将招聘方案发给招聘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有效推进,特作如下日程安排。
  4月20日至30日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申报招聘计划和招聘方案(表),包括编制使用通知单和岗位职数核定表。
  5月20日市人社局统一在新闻媒体及指定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公告。
  6月2日至7日进行网上报名。
  7月9日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笔试。
  7月9日上午10:00—12:00专业知识笔试。
  7月23日至24日面试。
  7月26日至31日体检、考核。
  8月1日至8日公示。
  8月11日后办理聘用手续。
  以上时间如有变动,以《2011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为准。
  七、招聘工作的相关问题
  1.加强组织领导。本次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编办共同组织。市人社局负责具体操作,同时做好与有关部门和招聘单位的协调、沟通工作。各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须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具体责任人,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确保招聘工作在公开、平等、竞争、 择优的环境下进行。
  2.加大监督保障力度。本次招聘工作将邀请市纪检监察部门、保密部门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笔试和面试的各个考点、出题和阅卷的每个环节,都要有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场,并建立责任制,明确相关责任。出现违反考试纪律问题,按照原国家人事部第6号令有关规定处理。
  3.发挥舆论宣传作用。要加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导向作用。做到既有效监督又能充分发挥招聘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招聘的各个环节及有关工作人员都处于监督之下,实行阳光操作,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各城区、开发区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如参与本次招聘,其招聘计划的核准和招聘方案的制定,由各城区、开发区的组织、人社、编制部门自行确定。招聘的具体操作由各城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可与市里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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