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95工作人员公告
2013-08-1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了满足吉林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精神,中共吉林市委组织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201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1年全市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95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445名,县(市、区)事业单位15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请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或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见《2011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职员岗位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3年7月4日—1976年7月4日期间出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7月4日以后出生);报考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6年7月4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1年7月4日(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其它条件详见附件《2011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2011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1年7月4日8:30至7月8日17:00。
报考人员通过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下同)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报考人员要按要求在网上报名窗口选择报考岗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本人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前,必须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以保证格式正确)。报名期间网上报名平台全天24小时开放。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岗位等信息,责任自负。提醒:报考吉林市市直机关接待服务中心的考生报名时间是7月4日上午8:30至7月6日下午17:00。请考生在网上报名后,于7月7日上午8:00到吉林市市直机关会议中心(北京路86号市委院内)参加测试。测试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测试未通过的考生请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11年7月4日8:30至7月9日17:00。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后半个工作日内,可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它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资格审查存在争议的,报考人员可提起仲裁,仲裁最晚应于7月8日17:00前提交,由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裁决。资格审查截止时间7月9日17:0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资格审查未通过且经申请仲裁仍未通过的、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或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再进行报名受理。所以,提醒各位考生,报名时间应尽量提前,因报名时间滞后而导致审查人员不能完成审查任务且已经到审查截止时间而影响考生报名的,责任自负。
(三)缴费及确认
时间:7月4日8:30至7月10日15:00。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要及时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后即为报名确认工作结束。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收费标准:报考医疗、医技、护理、教师岗位120元/人,其中报名费25元/人,《综合知识》笔试考务费35元/人,《专业知识(卫生)》或《教育理论基础知识》笔试考务费60元/人;报考其它岗位60元/人,其中报名费25元/人,《综合知识》笔试考务费35元/人;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免笔试)缴纳报名费25元/人。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7月17日8:30至7月23日8:00。考生可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五)注意事项
1、有关招聘政策、报考技术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2、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仅报名未经缴费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3、考生不能用一代、二代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对考生作弊行为经查实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5年内不得报考全市事业单位;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交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并进行全市通报。5、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2011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可以报名应聘。
四、招聘考试
2011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由中共吉林市委组织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科目详见《2011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报考医疗、医技、护理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卫生)》。
报考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教育理论基础知识》。
报考其它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
笔试卷面分值为100分,报考医疗、医技、护理、教师岗位的《综合知识》以30%计入笔试成绩,《专业知识(卫生)》或《教育理
论基础知识》以70%计入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为2011年7月23日上午。具体安排是:
08:00—09:00《综合知识》
10:00—12:00《专业知识(卫生)》或《教育理论基础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综合知识》科目考试内容复习范围请参见《2011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大纲》;《专业知识(卫生)》和《教育理论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复习范围
参见《2011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中的“专业考试范围”。
笔试结束后,考试岗位面试人选,应在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实际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1:3比例范围内,有多人成绩相同的,医疗、医技、护理、教师岗位按《专业知识(卫生)》或《教育理论基础知识》成绩排序确定,其它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
(二)认证与复审
进入面试的人员,需在8月2日到8月5日分别到学历资格认证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进行学历资格认证和岗位招聘条件复审,逾期未申请的按弃权处理,不再另行通知。
1、学历资格认证。进入面试人员(包括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人员)携带与本人报考时填报的信息相一致的毕业证(及学位证)或学历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以及学籍档案等材料到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吉林市解放北路人才大厦),进行学历资格认证。认证合格的,即可领取认证机构开具的“人才评价证明书”。2011年应届毕业生在没有拿到毕业证(及学位证)之前,应持《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2、岗位招聘条件复审。申请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在职人员进入面试的,复审时应一并提供原单位(按人事关系)同意报考的证明。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复审通过后填写《面试人员基本情况备案表》,并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
经学历资格认证、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根据各招聘单位的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将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或实际操作等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面试时间、方式,将在《2011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书》中注明。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折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40%和60%。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于2011年7月31日前后公布,未及时查询笔试成绩的考生后果自负。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将随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一并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和聘用
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疗单位统一进行。如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专业知识(卫生)》或《教育理论基础知识》、《综合知识》单科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可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意见。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公示无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计算在聘期内。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为2011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和信息管理工作专用网络平台,有关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笔试成绩查询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平台进行技术操作。招聘考试的其它有关政策、信息查询可登录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直接拨打政策咨询电话、考务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0432-62048797(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考务咨询电话:
0432-62049626(吉林市干部考试指导中心)
学历资格认证咨询电话:
0432-62507850(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
技术咨询电话:
0431-8561110689995718(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2011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2011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2011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中共吉林市委组织部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