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2年吉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面向社会定向招录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招录职位,取消或核减职位表
按照《2012年吉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面向社会定向招录公告》规定,对招考职位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招考计划进行了核减或取消。凡报考备注中“取消计划”职位的考生请务必于8月28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改报其他职位;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特此公告
吉林省公务员局
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2012年政法培养体制不足1:3职位.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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