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1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办法》(延州政发[2006]10号)精神,为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和选拔州直事业单位优秀人才,我州州直事业单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共有州委机关后勤管理办公室等43个单位(新增1)245个岗位(新增3)。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具有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能力;(四)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其它条件。
25周岁为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为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为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为196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为196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5月18日到5月22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二)报名地点。延吉市天池路龙东街人才大厦 1楼大厅。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报考人员(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学校证明)、与报考职位相关的资格证原件、 3张近期(6个月内)1寸同一底片(红底)证明照和填写准确完整的《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登记表》(直接在网站下载)。应聘人员按报考条件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州机关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将在每天上午8:30前通过州政府网公布前一天为止各岗位的报考信息。
3.考生一经报名缴费,除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外,任何考生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4.每个岗位报名人数应达到1:3以上(含1:3)比例,否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以在5月25日下午4:00之前,改报其他岗位。
5.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招聘资格。
(四)缴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填涂考生报名信息卡、填写准考证特快传递单后需进行现场缴费,报名费每人 25元,参加笔试人员笔试考务费每科61元,准考证投递费每人10元。缴费结束后除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外一律不予退费。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09年6月21日。各招聘岗位笔试科目详见附件。
笔试成绩于考后 1周在延边州政府门户网站(www.yanbian.gov.cn)“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招聘”项和延边州人事编制网站(www.ybzhr.cn)公布,考生可自行登陆查询。
(二)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
1.报考管理岗位人员,根据笔试成绩(行政能力测试占50%,申论占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含小于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根据笔试成绩(行政能力测试占40%,相关专业知识占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含小于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考工勤岗位人员,根据笔试成绩(职业道德占40%、相关专业知识占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含小于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笔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参加面试。
3.由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提供给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
4.面试由州直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统一组织。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全日制硕士(留学回国硕士)以上(含硕士)学历,副高级职称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报考播音、聋哑、舞蹈、声乐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不受1:3比例限制。
6.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在20分钟以内。面试顺序由抽签决定。候考的面试考生,应集中在候考室。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准再进入候考室,可以在旁听席进行旁听。凡接触试题的人员一律“入闱”,不得与外界接触。面试时,考官按《面试评分表》的内容逐项评分。评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办法,最后确定面试成绩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录取。
7.面试和专业技能操作出题、考场组织、批卷等考务费用,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五、体检、考核程序
报考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上报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
报考工勤岗位人员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 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上报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
根据《延边州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办法》,州直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 [2005]1号文件之附件),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六、聘用程序
根据《延边州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办法》,事业单位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用合同,并由人事部门进行鉴证。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边州政府门户网站(www.yanbian.gov.cn)、延边州人事编制网站(www.ybzhr.cn)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
0433-2516395(州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0433-2816015(州人事局流动调配处)
考务咨询电话:
0433-2236150、2236151(延边州机关事业单位考试中心)
附件:
州委组织部 州人事局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