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吉林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号)

2013-08-1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了满足省直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的意见》(吉人社字〔2009〕35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决定,2010年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六○二队(白市山)、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六○三队(珲春市)、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六○四队(桦甸市)、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六○五队(延吉市)、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六○六队(通化市)、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六○七队(吉林市)、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六○八队(九台市卡伦镇),主要职责是地质勘查。以上招聘单位均为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直属省财政全额预算的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10年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直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1名,其中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2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49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直属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2年4月23日至1975年4月23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

4、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其他条件(见《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直属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人事处负责受理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0年4月19日上午9:00至4月23日下午15:00。

2、报名地点:长春市同志街3081号,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431-85664642,传真:0431-85664637,电子邮件:jldkjrsc@sohu.com,联系人:黄彬。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直属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从网上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照片(其中201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进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后果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外地报考人员可先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名,并通过电话确认报名是否成功,电话确认报名成功后,请于2010年4月26日16:30之前带相关材料到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及缴费

由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进行缴费。

(五)准考证发放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由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人事处统一核发《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联系电话:0431-85664642,联系人:黄彬。

五、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的方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对于实际报名人数达到1:3以上的岗位,采取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3(含1:3)的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报名结束后,对不需要参加笔试的人员另行电话通知。

(一)专业知识笔试

1、笔试时间:2010年4月28日9:30—11:00(90分钟)。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为相关业务知识。

(二)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免笔试的直接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人事处另行通知。面试前三天,由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人事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5%,面试成绩占55%。免笔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进行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在总成绩为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下同)。体检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431-85664642(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人事处)

报名仲裁电话:

0431-88690916(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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