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2010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简章

2013-08-1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集安市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三名,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通过考试、考核按比例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条件和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

2、年龄2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符合体检标准要求。

3、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中文、计算机专业毕业;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速录、速记技能(计算机录入汉字速度80字/分钟以上)。

三、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17日——5月20日,上午9:00—下午5:00。

2、报名地点:集安市新建街788号,集安市人民法院政治处408室(联系电话:6235689)。

3、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半寸免冠照片2张。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就业推荐表、报到证原件、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须携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考试时间和内容

1、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操作测试和面试三部分,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40%,计算机操作测试占40%,面试占20%。

2、笔试:主要考核法律专业基础知识;计算机操作测试:主要考核文字录入速度和准确率,及文档处理。

3、考试时间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计算机操作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及体检

1、按照先笔试和计算机操作测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计算机操作测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2、根据笔试、计算机操作测试、面试三项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的初选人员,并进行公示。

3、对初选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管理

1、由集安市人民法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并对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招聘的聘任制书记员主要工作内容为协助法官工作,承担法院业务环节各类案件的记录、司法文书的填写、收发以及订卷归档等辅助工作,不独立承担办案业务。

集安市人民法院

201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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