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1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了满足省直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的意见》(吉人社字〔2009〕35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水利厅决定,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审查总站,隶属于省水利厅,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审查全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等。
二、招聘岗位计划
(一)招聘岗位名称:水利水电工程水工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二)招聘岗位级别:专业技术中级。
(三)招聘岗位经费:财政全额拨款。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31日)。
(二)岗位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农田水利或水利水电工程建筑专业学历;
2.具备工程师及以上任职资格;
3.具有五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并从事过大中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的水工、施工组织设计等设计工作;
4.具有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工结构)证书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省水利厅人事处负责受理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7日—7月9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省水利厅人事处(长春市卫星路3726号)
电 话:0431-84994058 联系人:付野
邮编:130033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填写《2010年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审查总站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及缴费
由省水利厅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进行缴费。
(五)准考证发放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由省水利厅人事处统一核发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联系电话:0431-84994058。
五、招聘考试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殊性,本次招聘考试为面试(分为专业知识测试和结构化面谈等方式)。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相关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六、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在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由省水利厅人事处组成考察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并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hrss.jl.gov.cn )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
0431-84994058(省水利厅人事处)
报名仲裁及监督举报电话:
0431-88690916(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附件: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水利厅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