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的意见》(吉人社字〔2009〕35号)文件精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地震局决定,省地震局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吉林省长白山天池火山监测站和吉林省龙岗火山监测站,隶属于吉林省地震局,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吉林省长白山天池火山监测站位于吉林省安图县二道白河镇,吉林省龙岗火山监测站位于吉林省抚松县兴隆乡。主要职责是:负责长白山天池火山和龙岗火山的监测与防灾工作,开展火山、地震的研究工作,宣传和普及火山、地震及防震减灾知识,为减轻火山及地震灾害服务。
二、招聘计划
本次吉林省地震局直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10年吉林省地震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工作能力等其他条件,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吉林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8日9时至20日15时
2、报名地点:吉林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长春市净月大街5788号)
3、联系电话:0431—84538675、84538673(传真)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10年省地震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4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外地报考人员可先将报名登记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的方式报名,在领取准考证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请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及缴费
由吉林省地震局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现场缴费。通过传真方式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由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电话通知。
(五)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2010年10月22日8:30—15:30,吉林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长春市净月大街5788号,426房间)。联系人:陈波;联系电话:0431—84538675。
六、专业知识笔试
(一)笔试时间:
2010年10月25日9:00—10:30(90分钟)。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七、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由省地震局人事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5%、55%。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下同)。体检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431—84538675(吉林省地震局人事处)
报名仲裁及监督举报电话:
0431—88690916(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附件:
1、《2010年吉林省地震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2、《2010年省地震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地震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