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满足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需求,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精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省农业科学院及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吉林省农业科学院,是省政府直属的公益型科研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围绕东北区域农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粮食安全和产业化发展的目标,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建立以长春市为中心、辐射并服务于东北地区的农业科技区域创新平台和成果转化平台;组织重大农业科技成果的示范、推广和产业化开发;开展人才培养、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农民科技培训工作等。
吉林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吉林省农业科学院,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坚持职教方向,服务吉林经济,面向农业,面向社会,产学研相结合,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
二、招聘计划
本次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及所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名,全部为省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10年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吉林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劳资处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日至3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长春市彩宇大街1363号(彩宇广场北侧),吉林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劳资处(629室)。电话:0431—87063065、87063060;传真:0431—87063060;电子邮箱:bjx_6303@163.com。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10年省农业科学院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小二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外地报考人员可先将报名登记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或扫描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报名后领取准考证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四)资格审查及缴费
由吉林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劳资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进行缴费。外地报考考生资格审查结果电话通知。
(五)开考比例
招聘条件要求为博士的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招聘条件要求为本科以上学历的,开考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低于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准考证发放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由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及所属事业单位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联系人:王洪江、李萍;联系电话:0431—87063065、87063060。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
2010年11月19日9时-10时30分(90分钟)。考生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报考博士研究生岗位人员不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省农业科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布,考生可根据网上通知确认是否进入面试,具体时间详见省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jaas.com.cn)公布的笔试成绩查询通知。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七、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招聘岗位进入1:3比例人员的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免笔试的,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现场竞聘评审或讲课等方式进行,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5%和55%。免笔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省农业科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在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由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及所属事业单位组成考察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报名仲裁及监督举报电话:
0431—88690916(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附件: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农业科学院
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