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3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了满足我市职业技术学院医药分院事业发展的需要,按照《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的实施意见》(辽办发〔2010〕40号)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决定,辽源职业技术学院医药分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辽源职业技术学院医药分院,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计划
(一)护理实验员1人,护理学专业;
(二)药学实验员1人,药事管理、药用植物专业;
(三)口腔实验员1人,口腔专业;
(四)解剖实验员1人,临床医学专业;
(五)微机实验员1人,计算机、会计电算化专业;
(六)体育教师1人,体育教育专业;
(七)中文教师1人,汉语言文学专业。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辽源职业技术学院医药分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药学、口腔、微机实验员岗位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护理、解剖实验员岗位和体育、中文教师岗位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1年3月14日至3月25日(周六、周日休息)。
(三)报名地点:辽源市行政审批大厅七楼(市人社局窗口)。
(四)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版免冠照片2张,报名费130元。
报名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五、考试办法
考试分别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各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公共知识占笔试的20%、专业知识占80%。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考生,可免除笔试,笔试成绩以满分计算。
笔试时间:2011年4月2日。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3月30日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报考教师岗位的进行试讲,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参加面试的人选,按照招聘计划,根据考生笔试及格线(60分)以上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即:折算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50分。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选,由招聘部门组织考核。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辽源市教育局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同时在辽源公众信息网、辽源日报等新闻媒体上发布招聘信息,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12333(市人社局服务热线) 0437—3195935(市人社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辽源职业技术学院医药分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招聘单位 招聘专业 招聘计划 性别 招聘资格条件 备注 辽源职业技术学院医药分院(7人) 药学实验员 1 人 不限 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药事管理、药用植物专业 护理实验员 1 人 女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护理学专业,具有执业护士资格证 口腔实验员 1 人 不限 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口腔专业 解剖实验员 1 人 不限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 微机实验员 1 人 不限 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计算机、会计电算化专业 体育教师 1 人 不限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体育教育专业 中文教师 1 人 不限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专业 合 计 7 人
二○一一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