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3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改善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全面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文件精神,经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本次市直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94名。有关具体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梅河口市201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没有违法乱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规定的参加工作年龄。
7.各岗位的报考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考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招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1日。
8.具有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的考生,根据我市岗位需要,经政审合格,可以免笔试,面试合格后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的工作人员。
3.考生与报考单位的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关系的(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应予回避,须报考其他招考单位。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职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1年5月7日—10日 上午8:00-11:30时
下午14:00-17:30时
2. 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为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435-4303045。
3.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2011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证明和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中所需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两张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到指定的地点报名,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和缴费,报名费、考务费120元。
(2)每位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考生可以兼报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和教育、卫生系统公开招聘职位,但在一项招聘中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4)每个岗位报考人数必须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对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则削减该岗位数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也可将该岗位指标调整到报考人数较多的岗位。
(5)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招聘资格。
(6)2011年应届毕业生如被录用,在上岗前要提供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7)考生应在笔试前以及笔试后面试前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导致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4.领取准考证
考生在2011年5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凭本人身份证或缴费收据到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试
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试题均由省专家组织命题。由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1. 笔试
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笔试时间为2011年5月17日下午 13:30-15:30时。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报考人数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在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招聘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不足1:3比例的,凡笔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均参加面试。面试费120元。
(1)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各职位(不包括教育局职教中心各职位)面试。时间为5月25日上午8:00时开始。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法进行。
(2)教育局职教中心各职位面试。时间为5月24日上午8:00时开始。职教中心各职位参加教育专业面试。
3.核算总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即折算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为50分),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对于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三支一扶”人员优先进入体检、考核;如果条件相等,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考核;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 “加试”的方式,直至决出名次。
4、公布成绩
总成绩将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ldj.mhk.gov.cn/)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公布。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费200元。
体检合格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选,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书》,三年期满后,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招聘保障措施
为保证这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招聘领导小组,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体现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由市纪委监察局派人全程监督,增加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全面实施“阳光”招聘制度。
本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由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公告和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435-4303045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