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0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关于州直机关(参公单位)及事业单位实行员额经费管理的新补充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意见》(延州人社联发〔2012〕11号)精神,延边歌舞团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实行员额经费管理事业工勤驾驶员1名、服装洗涤工1名、文印员1名、小道具制作工1名、大道具制作工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4、驾驶员岗位应具有A1型及以上驾驶执照,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10年以上驾龄以及工作经历,延边州内户籍,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72年6月14日后出生),性别男性、民族不限。
5、服装洗涤工岗位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3年以上工作经历,延边州内户籍,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72年6月14日后出生),性别女性、民族不限。
6、文印员岗位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肢体残疾人,3年以上工作经历,延边州内户籍,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77年6月14日后出生),性别女性、朝鲜族。
7、小道具制作岗位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3年以上工作经历,延边州内户籍,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77年6月14后出生),性别女性、朝鲜族。
8、大道具制作岗位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3年以上工作经历,延边州内户籍,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77年6月14后出生),性别男性、朝鲜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25日至6月27日,上午8:30至下午16:30。
(二)报名地点在延边歌舞团办公室报名(延吉市爱丹路1587-1号)。
(三)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缴费的方法。
1、报考人员(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报名需提供下列材料:
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学校证明)、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6个月内)1寸同一底片(红底)免冠证明照3张;《延边歌舞团公开招聘员额管理工勤人员报考登记表》(附件1),登记表可在延边歌舞团网站下载(http://www.ybgwt.cn),用A4纸打印;个人简历及自荐信;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2、报名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四)资格审查
延边歌舞团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否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文印员岗位不受1:3比例限制。
(五)缴费方式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缴费,报名费每人25元,参加笔试人员笔试考务费63元;除取消报考招聘计划岗位外,报考费不予退还。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测试,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职业道德等。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延边歌舞团在网上公示,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
笔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人员取消进入面试资格,笔试成绩在网上公布。
(二)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进行专业技能操作测试,专业技能操作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进入体检资格。
考生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网上公布。
(三)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在网上公示,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延边歌舞团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延边歌舞团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六、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待遇。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延边歌舞团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的工资,依据延吉市最低工资标准两倍核定,并缴纳社会保险。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边歌舞团网站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此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联系人:金镇义、崔林花
联系电话:0433-2812795
附件下载:
1、延边歌舞团公开招聘员额管理工勤人员报考登记表(尚未更新)
2、延边歌舞团公开招聘员额管理工勤人员计划表(尚未更新)
延边歌舞团
二O一三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