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1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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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事业单位补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松政发[2007]38号)精神,经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原市民政局决定,2012年松原市社会精神病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护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2年松原市社会精神病院公开招聘医护人员15名。其中精神医学专业医生6名、医学影像学专业医生1名,医学检验学专业医生1名,药学专业医生1名,护理学专业6名。
二、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3、责任心强,爱岗敬业;
4、具有岗位聘用所需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
5、具有申报岗位所需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优异的优先聘用。
(二)岗位条件
具体申报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松原市社会精神病院公开招聘医护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大学生、现役军人;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3日—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2、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松原市人才交流中心一楼大厅。
3、报名需携带资料: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学术期刊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工作经历证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2张。其中201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期间成绩单(加盖所在学院公章),所获得的所有资格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证件和资料为虚假者,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切后果自负。
5、笔试开考比例为1:5,达到比例的岗位准予开考;对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取消或缩减。
四、考试科目、时间及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
采取闭卷考试。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本岗位应知应会基础知识,以专业知识为主。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考人员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面试
根据笔试折算后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的1:3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所申报岗位专业知识、职业能力、操作水平、实践经验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笔试、面试总成绩同岗位高分者为拟聘用人选。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参加面试的岗位,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成绩查询
笔试、面试成绩均在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与考核
1、公示期满后,根据笔试和面试计算总成绩,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对其进行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进行深入复查,试用期半年。
六、聘用与待遇
市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进行再次审核后,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 jlsy.ls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按照市人社部门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给予落实财政控制数编制,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试用期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jlsy.lss.gov.cn)、《松原日报》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平台,同时为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平台,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438-2231901(松原市民政局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438-2113105(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与职员管理科)
附件:《松原市社会精神病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松原市民政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松原市社会精神病院公开招聘医护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主管部门或单位(公章):松原市民政局 填报日期:2012年4月23日
序号
招聘岗位名称
招聘岗位经费形式
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条件
备注
1
精神医学医生
财政全额
6
精神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能熟练从事精神疾病治疗工作。
2
医学影像医生
财政全额
1
医学影像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3
医学检验医生
财政全额
1
医学检验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4
药学医生
财政全额
1
药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5
护士
财政全额
6
护理学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