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1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提升宽城区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水平,满足医疗卫生单位对医疗工作人员的需求,根据吉厅字〔2012〕3号和长办发〔2010〕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宽城区卫生局所属部分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2年长春市宽城区卫生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工作人员27名,招聘岗位22个。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4年11月23日至1976年11月23日期间出生)。
(二)岗位条件。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上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12月3日至12月5日(每日9时至17时)。
缴费时间:12月3日至12月5日(每日9时至20时)。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方式:报名工作由 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应聘人员均须通过登录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网址:http://www.ccrjk.com),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6个月内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小于20K。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即为报名完成。
(二)打印准考证
12月13日至12月14日(每日9时至17时),应聘人员登录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在准考证上予以注明。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实行三级联审制,招聘单位初审,区卫生、人社部门复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终审。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由宽城区卫生局以电话的方式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对填写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考试与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可于12月6日上午9:00—11:00携带家庭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信息科进行审核,免收报名、考试费用,地址在长春市宾委路1号(市委会堂南侧)三楼304室。
4、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办任何培训班。公共基础综合知识考试大纲在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网址:http://www.ccrjk.com)上公布,考生可免费下载;专业知识考试方向和有关内容详见附件中“专业知识考试科目及内容”。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12月15日8:00至12:00。其中,公共基础综合知识8:00-9:30;专业知识10:00-12:00。
3、笔试成绩确定:公共基础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每科满分100分,单科合格线为60分, 分别以30%和70%计入最终笔试成绩,单科不合格者不列为面试人选。
政策规定需加分的,按有关规定加分,计入最终笔试成绩。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工作结束后两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进行审核。地址:西民主大街809号,A座407室,电话:0431-85640953。
4、成绩查询:12月18日起,应聘人员登录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及名次,单科成绩不合格的不排名次。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人社部门对面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面试人选应在所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实际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1:3比例范围内,有多人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排序确定。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作为拟聘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拟聘人选
拟聘人选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考试总成绩,并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第二轮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确定。
五、体检、考核和公示
宽城区卫生局负责拟聘人员的体检和考核。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后,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宽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宽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体检、考核和公示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由宽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431-89990156(长春市宽城区卫生局)
0431-89990305 (长春市宽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31-85640953(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络技术服务电话:
0431-88776874(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
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见附件。
附件:《2012年长春市宽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宽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市宽城区卫生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