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1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满足事业单位选才用人需要,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吉市人联字〔2008〕12号)的有关规定,我市将从11月11日开始面向社会实施2008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08年吉林市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人员70名。其中:行政管理岗位3名;专业技术岗位6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08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符合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报考市直事业单位,除特殊岗位外,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七)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招考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8年11月13日。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九级行政管理岗位人员的报考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73年11月 13日以后至1990年11月13日以前出生);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报考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68年11月13日以后至1990年11月13日以前 出生)。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名网站为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lgwy.net)
(二)报名时间:
2008年11月11日至11月13日。
(三)报名程序:
1.填报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打开报名窗口,阅读报名须知,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KB)、填报报考信息和个人基本信息。
2.资格审查。招考部门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后半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 的报考人员,可报考其它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资格审查存在争议的报考人员,可向市人事局申请报名资格审查复核,复核结果于提出复核申请1个工作日后通过报 名网站进行查询(但最晚截止到报名结束)。
3.报名确认。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获得通过后即可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资格审查存在争议的,在复核通过后最晚应于11月13日22时00分前进行网上 报名确认和缴费。报考人员打开报名窗口,进行报名确认后,点击“网上缴费”按钮,进入网上支付系统,以本人或他人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按提示进行 缴费(报考行政管理岗位的笔试费60元/人、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费95元/人)。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纳报考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进行报名确 认并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成功。
4.下载打印准考证。12月2日6时00分至12月4日22时00分,报考人员以身份证号和密码登陆报名网站,选择“打印准考证”按钮,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在11月11日8时30分后至11月13日16时00分前报名,11月13日16时00分报名结束,之后报名窗口将关闭,只对已报名人员保留确认缴费窗口到11月13日22时00分。仅报名未及时确认的报名无效。
2.每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每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招聘资格。
5.报考招聘条件为全日制硕士学位岗位的报考人员,若符合报考条件,不参加招聘考试的笔试及网上报名,直接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申请(联系方式详见 《2008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中的“联系电话”)进入面试(不限制面试比例,以实际报考人数为准)。
6.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岗位,原则上要按1∶3的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办法为:招聘人数为1人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 核销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人员要在11月13日16时00分前,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相关招考信息和本人报考的招聘岗位是否达到1∶3的比例,没有达 到1∶3比例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招聘岗位,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机会,责任自负;招聘人数为2人及以上的岗位报名人数未 达到1∶3比例的,要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7.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家庭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市人事局审核同意后,可免费笔试。
四、招聘考试
2008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行政管理岗位的招聘考试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专业技术岗位的招聘考试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2008年12月6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09:00 — 10:30 考《通用知识》(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下午 13:00 — 15:00 考《专业知识》(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行政管理岗位的招聘考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及格线,将视情况予以政策照顾。下同)。专业技术岗位的招聘 考试笔试成绩折算后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通用知识》和《专业知识》每科满分100分,折算后计入笔试成绩的分值分别为35分和65分。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因名次并列,出现面试入围比例高 于1∶3时,依次以《专业知识》、《通用知识》成绩高者进入面试;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面试。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和大学生“西部志愿者” 参加此次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通用知识》科目考试的复习范围可参照《2008年下半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试大纲》(报考人员可自行 从互联网上搜索下载);《专业知识》考试范围详见《2008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中的“专业及考试范围”。
(二)认证与复审
进入面试的人员需进行学历资格认证和岗位招聘条件复审。
1.学历资格认证。进入面试人员接到面试通知后,应按照面试通知中注明的时间要求,携带与本人报考时填报的信息相一致的毕业证(及学位证)或学历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以及学籍档案等材料到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或国家教育部授权学历认证的其他机构),及时进行学历资格认证。
2.岗位招聘条件复审。经学历资格认证合格的人员,持认证机构开具的“人才评价证明书”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岗位招聘条件复审。未及时进行学历资 格认证或未在复审前取得学历资格认证证明的,视为学历资格认证不合格。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的信息相一致的本人身 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在职人员进入面试的,复审时应一并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复审通过后, 面试人员需填写《面试人员基本情况备案表》。
经学历资格认证、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根据各招聘单位的行业、专业及岗位需求将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或实际操作等方法统一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折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5%、55%(即折算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45分、55分)。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可于2008年12月12日至12月14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及面试人员总成绩将随公示名单一并在吉林市人事编制信息网(http://www.jlsp.gov.cn)公布。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在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如总成绩相同,依次 以面试、《专业知识》、《通用知识》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上述成绩均相同的,依次以“三支一扶”(及“西部志愿者”)、工作经验(及执业资格)、在校 期间专业课(与报考岗位对应科目)成绩(及思想政治表现)为优先条件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 求的岗位,可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经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吉林市人事编制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无问题的,按照人事编制管理有关程序,由招聘单位 主管部门办理进人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 计算在聘期内。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为2008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和信息管理工作专用网络平台,有关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笔试成绩查询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平台进行技术操作。招聘考试的其它有关政策、信息查询可登录吉林市人事编制信息网或直接拨打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0432-2048876(吉林市人事局人才开发规划处)
考务咨询电话:
0432-2507997(吉林市人事考试中心)
学历资格认证咨询电话:
0432-2507850(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
技术指导电话:
0431-89995600 (吉林省干部考试录用指导中心)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方式和《2008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详见《江城日报》2008年10月31日11版。
吉林市人事局
2008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