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1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了满足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在分类改革期间的用人需求,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的通知》(吉厅字〔2012〕3号),以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吉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的意见》(吉人社字〔2009〕35号)精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决定,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12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吉林省机构编制信息中心(研究中心),为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7名,实有在职人员12人。主要职责是:承担或参与中央编办、省编办布置和交办的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课题的研究工作;负责全省机构编制信息网络建设和机构编制信息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省机构编制信息的采集、整理、分析和发布;负责全省机构编制统计、汇总、上报;负责全省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承担省机构编制管理研究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二、招聘(选聘)计划
省机构编制信息中心(研究中心)确定招聘(选聘)文字综合岗位4名人员(九级职员)。
三、招聘(选聘)范围
面向户口及单位均在长春市区(含双阳区)内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四、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及岗位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机构编制工作,勤奋敬业,组织纪律观念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谦虚谨慎,团结同志,清正廉洁。
2.具备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及相关业务知识,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能够独立承担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回避情形。应聘人员与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及省机构编制信息中心(研究中心)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