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吉林考区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已公布,吉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吉林考区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1.考生须通过微信小程序登录“国务院客户端—各地防控政策措施”了解长春市疫情防控政策,也可拨打“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各地防控政策措施—进入长春市”页面上的疫情防控咨询电话了解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同时,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风险等级”了解考生来源地区的疫情风险等级情况。须进行隔离观察的,应当至少提前8天到达长春市,按要求报备并隔离观察,并于笔试当天出示解除隔离证明;不能出示解除隔离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未解除隔离、正处在隔离观察期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2.笔试当天,考生未能出具规定时间内本人在长春市主城区核酸检测机构检测的阴性证明的,不允许参加考试。核酸检测要求如下:
(1)对考前7天无国内高低风险区及重点管控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参加的首场考试允许入场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长春市主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公主岭市)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对考前7天有国内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长春参加考试的考生,三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这部分考生须提供本人参加的首场考试允许入场前72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长春市主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公主岭市,下同)检测机构出具的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①12月3日参加首场考试的,11月30日必须采样检测,24小时后,12月1日或2日前再采样检测一次(为确保检测结果及时获取,建议12月1日进行采样);②12月4日参加首场考试的,12月1日必须采样检测,24小时后,12月2日或3日前再采样检测一次(为确保检测结果及时获取,建议12月2日进行采样)〕。
3.11月24日(含)以前考生必须完成以下操作:
(1)从“吉事办”移动端(APP、小程序)中实名申领“吉祥码”(技术咨询电话:0431-12342);
(2)以注册的“吉事办”手机号申领“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客服热线:10000/10086/10010),11月25日(含)以后手机号码不应更换、不应携号转网;
4.来源于长春市主城区以外的考生考生务必在到达长春市主城区前进入“吉事办”移动端(APP、小程序),点击“高频服务”栏目中的“返来吉人员信息填报”,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注:考生须在11月29日准考证打印工作开通后尽早进行信息填报)。
5.每科考试前,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实名认证的“吉祥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和“吉事办—核酸检测结果”,并进行现场两次测量体温。查验结果和体温均正常的考生,可进入普通考场参加考试。“吉祥码”非绿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存在异常、或现场测量体温异常(≥37.3℃)、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其他疑似症状的考生,经现场确认可以参加考试的,须按规定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同时立即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采样,检测结果未明确前,不得离开考点;经现场确认不得参加考试的,须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
6.考生应下载打印《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吉林省考区)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2),详实记录本人笔试前8日内相关信息。
7.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的口罩,除身份确认须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建议佩戴N95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8.考生笔试当天须上交的纸质材料包括:
(1)本人符合本次考试要求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证明须为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报告或打印纸质版的“吉事办”小程序核酸检测结果截图(图例见附件3,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并由本人签字捺手印);
(2)本人签署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吉林省考区)考生承诺书》(见附件1);
(3)本人填写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吉林省考区)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9.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依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如有违法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0.考生要坚持外出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不聚餐、不聚集,避免因疫情原因无法参加笔试。
11.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笔试时间、考点及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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