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2022年面向浙江大学招录专业选调生公告
选调、推荐程序:
请有意向报名的同学。
(1)纸质推荐表。如实准确填写《2022年长春市定向招录专业选调生报名表》一式三份,报所在院系审核。院系审核通过后,加盖党委章、就业专用章后,请于11月8日下班前将纸质表交到紫金港校区西区学生服务中心207室( 应老师0571-87951226)。
(2)线上报名。11月8日18:00前,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在报名系统,选择《长春选调生报名》项目进行报名,未线上报名的同学无法参加后续考试。
长春市选调生交流群
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请填写问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和吉林省委组织部关于选调生工作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推动人才强市战略实施,着力建设一支符合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执政骨干队伍,决定面向浙江大学选调应届毕业生到长春市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2022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生。
二、选调职位
选调职位为长春市及所辖城区公务员法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岗位,具体岗位见《2022年长春市面向浙江大学招录专业选调生职位及条件一览表》。
三、选调条件
1.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
2.考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3.思想政治素质好,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4.学历学位相关要求:部分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2022年应届毕业生,一般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教育学历学位证书(最迟不超过2022年12月31日),研究生毕业的当年考录的本科院校应为本科一批院校。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31日至2004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下列四项条件之一的优先选调: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2.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至少连续半年担任过学生干部 3.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 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上述条件均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
8.凡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或受过处分人员,或有《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考生与招考单位在职人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
四、选调政策
1.市财政给予安家补贴和住房补贴。选调生在长春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签订相关协议后,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安家补贴10万元、8万元、5万元,住房补贴10万元。安家补贴和住房补贴,分5年拨付。
2.选调生录用后的职级根据学历及职数空缺情况确定。试用期为一年,其中,博士毕业生试用期满后转正定级为二级主任科员,硕士毕业生试用期满后转正定级为四级主任科员,本科毕业生试用期满后转正定级为一级科员。
3.选调生纳入全市优秀年轻干部培养计划,由市委组织部实行跟踪管理和专项培养锻炼,为选调生成长成才创造条件。计划每年从市直机关和县(市)区拿出一定数量中层领导岗位,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开展竞争性选拔工作。
4.选调生录用后,先在招录单位工作1年,试用期满后下派到基层岗位锻炼2年。
5.招录的报名、面试及体检费用由长春市承担。
6.对在服务期内专业选调生的异地配偶,符合相应学历专业年龄等要求,适应长春高层次人才引进需要的,按照长春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文件规定,为其来长就业给予协调帮助。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学校推荐与资格审查。学校要把为党政机关培养和输送人才作为重要职责,加强宣传引导,鼓励优秀毕业生积极报名,坚持品学兼优,突出政治标准,对学生能力素质和资格条件审核把关,按照岗位一定比例择优推荐人选,对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严格排除在外。经学校资格把关后,组织学生如实准确填写《2022年长春市定向招录专业选调生报名表》一式三份,并经所在院系加盖党委章和就业专用公章后,报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长春市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彻整个选调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选调资格。
(二)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考试时间拟定于11月份中下旬,考场设在上海。具体考试时间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确定拟选调人选。按考生填报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选,如考试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各项成绩均相同,则一同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其他原因取消录用,在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依次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录取。当招录计划出现空缺时,根据考生专业和职位条件,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调剂。
(四)体检。根据国家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赴学校组织进行体检。
(五)考察和公示。结合各高校毕业考核鉴定,重点考察拟选调人选政治表现、学业成绩、奖励处分等情况。同时,通过校园就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签订协议与录用审批。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和本人填报志愿与拟选调学生签订三方协议。待拟录用人员正式毕业后,集中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招录相关政策与具体工作程序由长春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 系 人:郝月峰
联系电话:18822180809
电子邮箱:zzb88776865@163.com
附件:
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
2021年10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www.career.zju.edu.cn/jyxt/jygz/new/lmDetail.zf?contentid=CF25123B22EBCF88E055134CA39C9BD7&lmtyp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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