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吉林省考长春市司法局直属强制隔离戒毒所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公告已公布,吉林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长春市司法局直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0年度公开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2020年度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2020年全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要求,现将长春市司法局直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0年度公开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公示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人员范围
报考长春市奋进强制隔离戒毒所、长春市朝阳沟强制隔离戒毒所和长春市苇子沟强制隔离戒毒所全部职位的考生,按照录用计划1:3比例,对笔试合格线以上且经招录单位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时间
1.体能测评时间:2020年10月15日上午8:30—11:30。所有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务于当日8:00前到达体能测评地点;
2.如考生体能测评不合格,将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进行递补。递补考生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评地点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体育场(可在长春市火车站华正批发市场附近乘185路郊线车到终点下车到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四、体能测评内容及标准
体能测评共有三项内容,其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者即取消面试资格。
男子组项目 |
标准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女子组项目 |
标准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五、有关注意事项
(一)必须由考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
(二)参加体能测评应穿着适宜的运动服、运动鞋。
(三)对身体素质达不到规定体能测评标准的考生,可以不到现场参加体能测评,按照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因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或在体能测评过程中,考生感觉本人身体不适的,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提出,终止体能测评,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四)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评期间,要保管好随身物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秩序,不得带入、使用通讯工具及电子设备,不得带领陪同人员进入测评场地。一经发现违纪行为,一律取消体能测评资格,记入公务员考录诚信记录。
(五)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测评,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或未携带规定证件的,视为体能测评不通过。
六、防疫相关要求
(一)考生应通过吉林省12320卫生热线(0431-12320)了解体能测评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须进行隔离观察的,要提前到达长春按要求隔离观察,并于体能测评当天出具解除隔离证明。按疫情防控要求,须进行隔离观察的,不能出具解除隔离证明的,不能参加测评。
(二)考生应通过微信添加“吉事办”小程序申领“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体能测评当天,需扫描“吉祥码”、查看“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测量。“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点。“吉祥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须于体能测评当天提供48小时内在吉林省检测机构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体能测评。
(三)体能测评当天,“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须于体能测评当天提供吉林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可到正常体能测评现场参加测评。不能提供诊断意见,但经现场确认可以参加体测的,需按规定到指定区域等待,单独进行体测。不能提供诊断意见,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体测条件的,不得参加体测。
(四)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参加体测项目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五)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须承诺严格遵守以上要求,否则,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长春市司法局
2020年9月28日
公告来源:http://www.jlgwyks.cn/news.aspx?id=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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