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吉林松原“招博引硕”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校园招聘公告

2020-09-0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0年吉林松原“招博引硕”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校园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119人。报名时间:2020年9月7日-10月15日。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吉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内容整理如下:
 
  2020年松原市“招博引硕”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校园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松原“135英才计划”,按照《关于实施松原“135英才计划”的若干意见》要求,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设一支能够肩负起开创事业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局面的人才队伍,围绕全市创新转型发展重点领域,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人才需求,经中共松原市委组织部、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面向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等11所东北地区重点高校招聘2020年、2021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博引硕”高层次人才引进共涉及市直和宁江区、前郭县、扶余市、乾安县、长岭县共41个主管部门(单位)所属51家事业单位共招聘高层次人才119名。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松原市“招博引硕”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7日至2002年9月7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9月7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学历条件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国(境)外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具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2022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1年毕业生。同时,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松原市及其他地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0年9月7日-10月15日。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可通过微信关注“松原英才”公众号,点击“人才服务”中“报名入口”子栏目进行报名,详细情况可查看报名指南(附件2)。考生要按提示要求,填写承诺书及个人报名信息、报考岗位序号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时,需上传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因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招聘岗位序号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网上资格审查
 
  时间:2020年9月7日-10月22日。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过短信方式发送给考生,请考生关注报名手机短信。
 
  (三)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相关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传真发送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报考人员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中共松原市委组织部和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资格条件复审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并对档案进行审核。
 
  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请考生关注松原党建网站(http://www.jlsydj.org.cn/)、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sy.gov.cn/)、松原英才微信公众号公告。
 
  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二)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松原党建网站(http://www.jlsydj.org.cn/)、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sy.gov.cn/)、松原英才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一般为30人)时,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笔试加试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进行笔试加试的岗位,最终面试资格人选依据招聘计划按笔试加试成绩1:3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笔试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考试成绩在本次招聘工作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等);在校期间担任校团委、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学院等主要学生干部的优先聘用。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1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22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1年的,可视为2021年毕业生)。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引进人才政策
 
  (一)生活补贴。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给予15万元生活补贴,“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给予12万元生活补贴,“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生活补贴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内平均发放完毕。引进人才在5年服务期间不得通过考录、公开招聘、调动、公选或借调等方式离开松原市,否则按自动放弃身份处理,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二)住房保障。5年服务期内,免费提供人才公寓。在提供人才公寓前,按照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为引进人才发放租房补贴。5年服务期内以本人(配偶)身份在松原购房的,5年服务期满后,博士研究生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三)职称评聘。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应聘到管理岗位的分别按八级职员、七级职员核定工资待遇。应聘到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相应职称聘任(可超岗聘任)。暂时没有职称的,可选择管理岗位,取得职称后可调剂到专业技术岗位并按照相应职称核定工资待遇。(涉及到专业技术岗位的政策只适用于市直部门)
 
  (四)择优选用。引进人才作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原则上第一年安排到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等基层一线挂职锻炼。坚持育用结合,大胆使用,符合条件的,可择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任职;特别优秀的,适时推荐提拔到副县(处)级工作岗位。
 
  (五)人才扶持。根据《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帮助引进的硕博紧缺人才申请省人才开发资金,鼓励、激励各类高层次人才从事科技创新研发、技术升级革新、成果推广转化等重大创新创业项目或科研活动。
 
  九、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条件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sy.gov.cn/)、松原党建网站(http://www.jlsydj.org.cn/)、松原英才微信公众号为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一)政策咨询电话
 
  详见《2020年松原市“招博引硕”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仲裁及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松原市委组织部人才办:0438-2281626
 
  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438-6971049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中共松原市委组织部
 
  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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