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吉林省面向东北师范大学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10月22日8:30至10月23日12:00,笔试时间为10月26日(星期六)8:30—11:00;吉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吉林省面向东北师范大学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建设一支适应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吉林省决定面向东北师范大学开展定向招录选调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选调对象为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和在职培养的毕业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自学考试等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二、选调职位
详见《吉林省面向东北师范大学招录2020届选调生职位表》。
三、选调条件
选调生除具备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能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服务基层的信念,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有扎根吉林、建设吉林、服务吉林的坚定信心。
2.品学兼优,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质。
3.博士研究生一般为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选调生的本科第一学历应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原“985”、“211”工程建设高校。
5.博士、硕士研究生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②在选调高校担任学生干部(含学校承认的学生社团干部);③学习成绩优异,在选调高校获得院系及以上优秀学生等荣誉;④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受到纪律处分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不得参加选调;与选调部门在职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
四、选调政策
1.选调生通过考试、考察、公示等选调程序后,根据招录职位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
2.选调生报到后先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办理录用手续,在选调单位入职工作,第1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硕士研究生任职定级为四级主任科员,博士研究生任职定级为二级主任科员。入职前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经历的,可比照选调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相应职级。
3.选调生在选调单位试用期满后,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博士、硕士选调生到乡镇(街道)或者选调单位对口的县级部门担任副职,期间到村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选调生在村工作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职责。
4.选调生经录用后,省委组织部跟踪管理培养,选调单位和挂职单位分别安排专人“传、帮、带”,发挥“导师”作用。基层锻炼期内被评为优秀、期满后符合任职条件的,可择优选派到市(州)、县(市、区)担任相应领导职务。
5.选调生给予安家补助和偿还助学贷款,安家补助标准为博士20万元、硕士15万元,分五年平均发放,免征个人所得税。
6.免除选调生报名、体检、培训等费用。
7.对拟录用人选保留其录用资格至2020年12月31日。不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以学历、学位证书印发时间为准),选调关系自动解除。
在上述选调政策基础上,吉林市、辽源市、梅河口市(扩权强县试点市)招录的选调生同时享受市、县优惠政策:
吉林市:①签订5年服务协议,纳入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统一管理。②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入职3年内,提供人才公寓,给予5万元生活补贴,服务期内逐年发放;与吉林省签订省校合作框架协议高校的博士研究生,签订10年服务协议的,生活补贴标准提高至20万元。
辽源市:①5年服务期内,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博士、硕士选调生当年分别按照每月1000元、500元标准发放津贴,津贴下一年统一发放;同时可授予“五一”劳动奖章,享受相应的体检、疗养、域外培训及劳模荣誉津贴等待遇。②“双一流”建设高校博士、硕士选调生在辽源落户,且参加工作和以本人名义购房时间均满5年的,按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标准一次性发放住房补贴。③选调生在辽源工作5年内,每年统一组织到三甲医院体检1次。④选调生凭工作成果和业绩,参与辽源市各类评比、表彰活动,在参评条件、入选资格等方面享受本市人才同等待遇。选调生享受教育培训、优先推荐奖励、申报科研立项、受理科研经费申请、学术考察等相关待遇。
梅河口市(县级市):①博士研究生,5年服务期内生活补贴15万元,住房补贴3.6万元,购房补贴10万元,共28.6万元。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的,逐年平均发放,购房补贴在服务期满后凭本人在梅河口市的不动产登记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发放(下同)。②硕士研究生,5年服务期内生活补贴10万元,住房补贴3.6万元,购房补贴10万元,共23.6万元。③纳入优秀年轻干部队伍,表现突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
五、选调程序
1.推荐人选。有意愿选调的2020届应届毕业生需认真阅读此公告,确定自己符合规定的选调条件后,再根据职位表选择符合专业要求的职位,于10月15日10:00前填写《吉林省2020届选调生推荐表》(附件2)完毕并上交至所在学院党组织,同时上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学生干部经历证明、优秀学生荣誉证明、参军入伍经历证明以及其他必要佐证材料等)。
2.报名与资格审查。学校推荐人选由省委组织部驻校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选调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10月22日8:30至10月23日12:00,通过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报名,每个考生只可填报1个志愿,并按提示要求打印准考证。
3.考试考察。分笔试、面试、考察三个环节。
笔试时间为10月26日(星期六)8:30-11:00;面试时间为10月27日(星期日)8:30开始,全天进行。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招考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
笔试、面试总成绩100分,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权重计算,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确定考察人选后,由省委组织部派出工作组进行全面考察,重点了解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现实表现、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从严审核学籍档案。考察采取量化打分制,满分100分。
4.签订协议。在深入考察的基础上,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人选的考试成绩占60%、考察得分占40%的权重得出总成绩,同一职位按成绩由高到低,最终提出拟录用的初步人选,并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5.体检公示。委托学校对拟选调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体检不合格的,选调关系自动解除,三方协议退还考生。
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出现职位人选空缺的,视情况按考试、考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录用审批。2020年,待拟选调人员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集中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0431—88923818
附件: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