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林省交通科学研究所招聘公告(17人)已公布,报名起止时间: 2017年5月9日0:00— 5月19日0:00止。吉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7吉林省交通科学研究所招聘公告(17人)公布如下。
2017吉林省交通科学研究所招聘公告(17人)
根据工作需要,吉林省交通科学研究所2017年拟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计划
2017年计划招聘劳动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17名。招聘岗位:桥梁专业(设计、科研、检测)岗位5名,道路专业(科研、设计、检测)岗位10名,交通运输规划岗位1名,科研试验设备使用及维护管理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30日以前出生)。
(二)专业岗位具体条件
1、桥梁专业(科研、设计)岗位2名,要求桥梁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其本科应为工程院校相关专业全日制毕业)。
2、道路专业(科研、设计、检测)岗位3名。要求道路及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其本科应为工程院校相关专业全日制毕业)。
3、桥梁专业(科研、设计、检测)岗位3名,要求桥梁及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4、道路专业(科研、设计、检测)岗位7名。要求道路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5、交通运输规划岗位1名:要求交通运输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6、科研试验设备使用及维护管理岗位1名。要求机械设计及制造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上述岗位,本科学历的应聘人员,相关工作经验不足3年的,需具备211大学学历及学位。
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或持有注册咨询工程师、岩土工程师、结构工程师、建筑师资格证书、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且满足学历要求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7月30日以前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17年毕业生(2018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7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报名起止时间: 2017年5月9日0:00— 5月19日0:00止。
2.报名方法:应聘人员将本人简历及应聘岗位,以Email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645634089@qq.com。邮件标题应采用“姓名+应聘岗位”的格式。本人简历应包含应聘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政治面貌、籍贯、学历、专业、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联系方式、近期免冠照片、成绩单(本科及研究生)、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2017年应届毕业提供所在毕业学校推荐信、专业技能及获奖情况等,应聘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确保其真实有效。
3.面试人员确定:材料经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面试考核。具体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和方式由我单位另行通知。
4、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面试及格分数为60分。按同一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四、公示及聘用
1、公示。面试合格人员,在吉林省交通科学研究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体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我单位组织拟聘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合格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应届毕业生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到单位报到时须持有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协议)。
4、公示期结束后2个月内,因考生原因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出现空缺,我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确需递补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允许申报一个招聘岗位,本人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2.应聘人员必须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必须保持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吉林省交通科学研究所 人事教育部
长春市朝阳区进化街908号
邮政编码:130012
联 系 人:吕女士、丁女士
联系电话:0431-86026038
电子邮箱:645634089@qq.com
吉林省交通科学研究所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