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下半年吉林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

2015-07-3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5年下半年吉林公务员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考试和面试。
  公共科目笔试试题由省里统一命制。报考选调生职位的考试级别为甲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甲)、《申论》(甲)。报考县(市、地级市的区)机关、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及省直驻本级政府所在地之外县(市)机关(单位)的考试级别为乙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乙)、《申论》(乙)。其中报考乡镇机关录用优秀村干部和街道办事处录用优秀社区、居委会干部职位的考生,考试级别为丙级,笔试科目为《申论》(丙)和《农村工作常识》或《街道工作常识》。笔试考点设置在市州政府所在地。
  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参加《申论》科目考试时,可以使用所报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文字答卷。招考职位对《申论》考试答卷文字有明确要求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否则取消该科考试成绩。
  考试不指定用书,行测和申论科目可结合吉林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复习。具体要求详见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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