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时评:公交车强制让座是否可行?

2013-09-0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通州一孕妇乘坐669路公交车时,6名坐在专座上的乘客,经售票员多次提醒后,仍不让座。多名网友呼吁出台专座强制让座规定,公交管理部门表示很难做出强制规定。

    公交的拥挤与孕妇的险境,不言而喻;然而不少人只顾争抢“孕妇专座”,很少有人知晓“孕妇专座”的保护内涵,因而抢得心安理得,坐得牢固如钉;甚至笑看四周的愤怒与冷眼;加之有些人恶意争抢,“孕妇专座”孕妇坐不上也就成了“伤心的风景”,也失去了“专座”的意义。那么,如果出台强制让座的规定,又是否行得通呢?

    反对 只能提倡无法强制

    在公车上给老弱病残孕让座,一向被认为是社会公德,公德就是大家都要遵守的,无条件服从的道德纪律约束。新闻中6名坐在专座上的乘客经过多次提醒后,仍不给孕妇让座,这样的行为的确令人不齿,从道德层面来说应该受到谴责甚至是鄙夷。

    但实际上,让座于个人来说毕竟只是私德问题,肯让座之人可以满足自己行善的人性本义,而不让座的人得到道德谴责已经可以被认为是他所付出的最高代价了。如果出台强制让座规定的话,就等于是切断了“让座”和“美德”之间的联系。因为它从此蜕变成了一种纯粹的义务,我们就无法确定让座者究竟是出于对强制的恐惧还是出于美德。而强制让座对那些仍具美德的人来说则无疑成了一种人格上的侮辱,对那些不具备这种美德的人来说,强制让座的规定则又涉嫌侵权。

    为老弱病残孕主动让座,是一种道德要求,只能教育,只能提倡。因此,笔者认为,对于违背这一社会公德者,也只能在道德层面予以批评,而不应通过“强制”的手段侵犯乘车人乘车的权利,更不应动用任何惩罚手段侵害乘车人的利益。道德归道德,法律归法律,岂能混而淆之?因此,强制让座实不足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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