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热点:择校乱收费政策

2013-08-0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背景资料:

    教育部11月1日发布了《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对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了10项要求,要求各地力争经过3到5年时间的努力,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思路点拨:

    一、“五年治好择校乱收费”怎样兑现

    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这一痼疾,教育部首次明确治理时间表,确实是一个好消息。择校乱收费问题之所以成为顽疾,就是因为背后的利益纠葛颇深,矛盾错综复杂。

    一些办学质量较好的中小学在地方俨然成为特权单位,既得利益者不愿意松手让利,而一些教育管理者也深陷其中、下不了治理的决心来推动教育资源均衡化。改革需要勇气,治愈社会顽疾更需要拿出改革的魄力,指望和风细雨、谁的利益也不触及就能办成让老百姓满意的教育,显然难度很大。主管部门要把政策规定落到实处,就需要亮明立场、廓清表述、建立考核。

    没有责任则少有动力,过于笼统则可能流于形式。“治理乱收费”,不仅要有总体目标,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将执行过程、实现程度公布出来,接受监督;还要将具体的责任人列出来,将各阶段的治理考核清晰化,对完成不好的进行问责,才能真正产生好的效果。

    二、等五年之后能取消也算进步

    因为有“需求”,于是择校费应运而生。取消择校费有两个绕不开去的基本前提:其一是政府的教育投入不断加大能满足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其二是教育资源的投放能够做到公平均衡,缩小名校与普通学校之间的教育资源差距。离开了这两个前提,简单地取消择校费,不过是掩耳盗铃而已。事实上,全国有很多地方也曾经出台过取消择校费的规定,但实施效果却并不理想,原因就在于此。

    择校费严重戕害了教育公平,在一些地方,甚至造成了教育腐败,取消势在必行,但另一方面,我们又不得不承认,择校费的存在,可以让部分人以教育消费的方式分享到了优质的教育资源,在某种意义上也确保了相对的公平。

  取消择校费需要时间,需要一个通过政策矫正和教育投入增强不断实现教育资源均衡的过程。单方面地取消了择校费,治标而不治本。教育部此番表态要用“3到5年的努力”来解决择校费问题,不是惺惺作态,而正是认识到了问题的复杂性。

    三、清理择校费,坚持到底才是胜利

    有很多人对教育部此次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三到五年”很是诟病,认为这是在鼓励相关学校最后的疯狂。很多人主张教育部要快刀斩乱麻,尽快解决这些问题。由于择校费这种现象不是近期才出现的新问题,更不是个别地区出现的局部问题,而是一个长期存在的,在全国各地都不能避免的问题,所以解决起来,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

    其实,不管三年也好,五年也罢,关键还是要在这三五年内,寻找到真正的解决途径。更要在这三到五年内,与这个顽疾持之以恒地“战斗”。这样,择校费才有望退出历史舞台。痛下决心容易,能够将决心坚持下去才是最难的。但愿这次教育部的“指导意见”不是一现的昙花。

    四、治择校重在公平优先

    择校,在我国是一个比较复杂的事儿。“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无数家长因择校而苦恼,为择校而奔波,“择校热”让数不清的孩子和家长不堪重负;“重点学校挤破了头,普通学校招不到生”,择校给好学校带来了实惠,也带来了“条子”、“人情”、“争议”等诸多烦恼,同时让普通学校缺少关爱,与重点学校的差距与日俱增。择校,伤害了教育公平,群众反映强烈,已成为教育部门必须攻克的难关。

    治理择校,须对症下药。没有差距,就没有选择空间;各家学校的资源差异,是导致择校的根本原因。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我们一直推进的是一条效率优先的教育发展道路。国家对教育的投入更多的是给了那些重点学校、好的学校,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好学校和差学校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

    教育资源不均衡,教育公平被架空,与效率优先的观念有着密切关系。从孔子的“有教无类”,到苏格拉底、亚里士多德等倡导的“和谐教育”,教育公平自古以来就是人类追求的普遍价值。我国教育改革的实践也表明,效率固然重要,但是,义务教育作为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第一追求应当是公平而非效率。就是说,公平优先应当成为义务教育的基本理念,这也是破解择校顽症的金钥匙。只有树立公平优先的教育理念,才会千方百计减少“校际差异”,加快消弭“重点”与“普通”之别,使孩子无论进哪个学校,都能受到基本一样的教育。

    五、均衡配置教学资源才能根治择校费

    一直以来,各地都存在部分优质中小学校向学生违规收取择校费现象,这种现象的存在加重了部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违背相关义务教育法律规定要求。更为重要的是,学生多交钱就可以就读教学水平高的学校,享受优质教学资源,金钱成为学生享受不同教学资源的衡量标准,对教育公平与社会公平造成严重损害。所以,教育部要求禁止学校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择校费,并首次明确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时间表,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与必要性。

    对于禁止学校违规收取择校费而言,最为根本的是要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均衡配置。各地应按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学校分布等情况,科学合理划定学校服务范围,公平分配优质教育资源;各地还应加大改造力度,缩小薄弱学校与优质学校的差距。而其中尤其重要的是要通过建立区域内教师交流制度,均衡各校优质教师资源配置,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当优质教学资源均衡配置得以实现,各校之间的教学质量差距得以缩小,各校学生都能享受到大致均等的教学条件,也就没有学生及其家长会去择校,违规收取择校费现象自然也就能得到根治。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唯有通过包括禁止违规收取择校费、均衡教学资源配置在内诸多举措实现教育公平,才能在更大程度上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也正因为如此,各地都应将均衡教学资源配置作为工作重点,尽快提上工作议事日程,并采取切实行动落实均衡配置教学资源工作要求,尽快让更多的学生能够享受到更大程度上的教育公平,并以此而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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