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务员考试面试热点:消协保护的是消费者吗?

2013-07-2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背景资料:2月28日,为迎接即将到来的2012年“3·15”,湖北省工商、质监、食品药监、旅游等7个部门联合发布去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记者发现,被点名企业部分被“某”、“A”代替“遮羞”。湖北省消委有关人士解释称,未直接点名的企业,已积极配合工商、消协处理投诉。如果点名,怕这些企业“不舒服”。(2月29日《长江日报》)

    原因分析:

    出现这种“亲者痛,仇者快”的现象无疑让民众痛心不已,“消协”究竟应该为消费者考虑,还是为商家考虑?很显然,湖北省成了商家的“娘家”,站在消费者的对立面。之所以会产生这种现象,长期以来的官本位思想、制度不完善、责任不明确所致。

    一是长期以来的“官本位”思想及唯“GDP”论,使部分部门忘却了“执政为民”的服务理念,为“权”为“利”转,忘记了“消协”只有为消费者维权的责任,没有为问题企业“遮羞”的义务。于是出现了——如果点名,怕这些企业“不舒服”的现象。

    二是现有的市场机制不健全,处罚依据不明确,力度弹性较大,给商家留下了可乘之机,也给部分部门推卸责任留下了空子。京佳教育范非凡老师认为这是促成此类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

    二是现有的监管运行机制不完善,对于监管部门分工不明确,导致有利一起上,无利无人问津,导致管理部门与商家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催生消协不为消费者说话现象的产生。

    解决之道:

    消协本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组织,却成为商家的代言人是我们的悲哀。京佳教育范非凡老师认为,根除此类现象需要从思想宣传、制度建设及扩大监管面上下狠功夫。

    一是相关部门要多种形式,多种方式地依据民众喜好制定宣传方式和宣传活动形式,如讲座、座谈、文艺汇演等形式,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服务理念的提升;同时还应加强对商家的教育宣传工作。

    二是加快制度建设,尽快健全市场运行机制,加强针对性,增加灵活性,为处罚提供明确依据,强化处罚力度,不给商家可乘之机;同时尽快完善监管运行机制,明确分工,划清责任权限,堵上部门从业人员不负责任的借口,从根本上杜绝此类现象产生。

    三是将媒体、民众引入监督范围,创造性开拓监管方式,如设置监管电话、邮箱及随时接待投诉人员的办公室等,将商家行为及消协作为纳入一个全方位、无缝隙的监管环境之中,确保消费者权益不被侵害。

    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江西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xgwy.com.cn)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