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1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1年3月9日《江西省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出台,与往年相比推迟了近四个月,可谓姗姗来迟。今年江西省首次加入全国联考队伍,拟招录3800多名公务员,诸多招考细则也随之变化,迎合了当前公务员考试的趋势——国考形式,使公务员考试之路迈上新台阶。“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硕文教育辅导专家深入解读公告内容,并结合多年来对公务员公告和政策的研究经验对本次报考予以指导,帮助考生迈出成功的第一步。
一、增加招考对象,体现对人才的重视
1.放宽应届硕博研究生的报考年龄
2011年江西省招考对象与去年基本一致,但放宽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的报考年龄,从去年的35周岁以下变为40周岁以下。2011年国考首次提出这一政策,既体现了对高学历人才的重视,也意味着地方省考越来越向国考迈近。
此外考生需注意:今年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必须在2011年3月15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
2.新增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人群的基层工作经历界定
当前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为增加大学生与社会接触的机会,缓解就业压力,今年江西省明文规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这就为更多考生报考公务员提供了机会,也是政府对高校毕业生的政策性扶持。
二、加大向基层倾斜力度,为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设定专门职位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和建功立业,本次招考加大了对基层服务人员(指江西省统一招募且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或农村特岗教师)定向招考的力度,定向职位计划数达到397人。可见,政府日益关注高校毕业生的发展规划,加大政策引导,磨炼大学生意志,使其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并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本次考试与2011年江西省统一招警考试的关系
2011年公告规定:对2011年江西省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检合格人员,不能进入2011年度江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
当前许多考生大范围参加各类公务员考试,国考、省考、招警考试、选调生考试等等,有些考生同时进入两类考试的面试环节,放弃其一的现象屡见不鲜,这样一来既不利于招考计划的完成,也影响公平原则的体现。因此,该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考生的录取机会,确保招考计划顺利完成。考生报考前需慎重考虑。
四、首次加入联考大军,依据职位统一规定考试要求
今年,江西省考一改紧随国考步伐的做法,考试时间向后推迟了四个月。除了时间上的变化,另一个重要变化就是在笔试环节将会同其余20个左右的省在同一天利用同一套试卷举行考试。这是江西省首次在公务员招考中采用“国家试卷”,而之前所用的试卷基本都是由本省自主命题。“统一”中让我们看到了江西省对省考的重视,但这种统一也仅仅是考试时间上的统一,考试题目上的统一,各省公务员招考录取的分数线并不会统一,江西将自己根据考生的实情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
依据此变化,硕文教育专家预测今年考试的题目难度、题型及题型分布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考生应引起注意,充分利用好剩余的复习时间,巩固各类题型的解题方法和技巧,提高做题速度,为即将来临的4.24联考做好最充分的准备。
另外,笔试科目和去年同中有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仍旧是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的科目,但对人民警察、乡镇专武干部职位的考试科目进行了特殊规定: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需参加《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的专业考试,报考乡镇专武干部职位的考生需参加《军事理论知识》的专业考试,考试时间为2011年4月23日。报考以上两类职位的考生应提前做好复习准备。
五、面试组织管理工作更加细化、公开化、公正化
面试意味着考生距离公务员的大门又接近了一步,能否成功迈出这一步对于考生来说至关重要。江西省为了体现此次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在公告中对面试组织管理工作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在以往严格的基础上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更大程度上避免了面试过程中“暗箱操作”情况的出现。
1.面试递补程序更加细化、公开化
需要递补面试人员时,从该职位所有未入闱人员(含原报本职位调剂到其他职位未入闱人员及原报其他职位调剂到本职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但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需参与审批。其中,省直单位递补面试人员名单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设区市以下机关递补面试人员名单由设区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递补面试人员名单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上网公布。
2.考官组成结构人数更加细化
每个面试小组设考官7人或9人,其中本单位考官分别不超过1人或2人。(一般每组设7名考官,其中本单位考官不超过1名,计分时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如果每组中本单位考官达到2人时,该小组应设9名考官,计分时去掉2个最高分和2个最低分)。
这样的面试组织结构将有利于更加公平公正,能对考生更加科学合理地打分,提升面试的质量。
六、彰显“择优录取”
1.面试时考生若无法形成竞争则取消该职位,以期在竞争中选拔最优秀、最适合此岗位的人员;
2.体检后,当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体检后考生自愿放弃、录用审批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时,不再进行递补。
友情提醒:
网上报名及缴费:
2011年3月15日~24日
打印准考证:
2011年4月19日~23日
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专武干部军事理论知识笔试:
2011年4月23日
公共科目笔试:
2011年4月24日
公布成绩、网上调剂、发布面试公告:
2011年5月份
资格审查、面试、体检:
2011年6月份
完成考察、公示、备案、录用:
2011年9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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