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西省丰城市卫生系统招聘40名工作人员考试公告

2013-09-2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经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小组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为市内卫生系统公开考试招聘4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择聘专业及名额(40名)
(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30人)
1、人民医院(8人):放射技术(大专)2人;护理(本科)2人;助产(大专)2人;心电图(本科)1人;影像(本科)1人。
2、中医院(12人):影像(本科)2人;心电图(本科)1人;中药剂(本科)1人;病理(本科)1人;西医临床(本科)2人;护理(中专并取得执业护士证)5人。
3、疾控中心(1人):西医临床(本科)1人。
4、妇幼保健院(4人):检验(大专)1人;B超(大专)2人;麻醉(大专)1人。
5、血防站(4人):西医临床(本科)1人;西药剂(大专)1人;中医针灸(本科并取得执业医师证)1人;影像(本科)1人。
6、卫生监督所(1人):检验(大专)1人。
(二)乡镇卫生院(10人)
西医临床(本科)3人;西医临床(大专)3人;妇产(大专)1人;护理(中专)1人;五官(大专)1人;影像(中专)1人。
二、择聘条件
1、2011年8月前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且在我市未就业的毕业生。
2、专业对口,学历(均指第一学历)符合岗位需求。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后出生)。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3日—10月14日下午5时30分止。报名时按择聘专业报考。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专业)。
2、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一楼。
3、报名需带材料:①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②有关专业需提供相关执业证书的,需原件复印件各一份;③社区(村委会)或父母所在单位出具的计生证明;④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费100元/人,⑤本人现场报名。
四、组织择聘
1、考试时间:2011年10月22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10月21日上午12时前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相关知识。
2、考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3、开考比例:择聘名额按专业划分。择聘名额3人(含)以下的,开考比例1:3以上,4人以上开考比例为1:2.5。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的,则按比例核减该专业的择聘名额,直至名额取消。如某专业名额被取消,报名人员可重新选择符合条件的其他专业。
4、择聘人选方法。按照考试成绩,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任。分数相同的,高学历者优先,分数学历相同的,已办先办人事代理的优先,上述均相同的一并聘用。择聘名额未明确到乡镇(街办)卫生院的,由聘用人员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
5、公榜公示。由指导小组按考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小组将对笔试过程实行录像。应考人员若被举报,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在今后三年内取消择聘报名资格。
6、实行聘用制。①拟聘对象携带个人档案、毕业证、报到证到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择聘条件的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②择聘人员实行聘用制,享受聘用单位同类人员的同等待遇;③择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签定正式聘用合同;④所有聘用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其人事档案由市人才交流中心管理;⑤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岗到位。凡在编不在岗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举报电话市监察局:6608120、市人社局:6298581,市编委办:6608279,电子邮件jxfcrsj@163.com)
 
 
 
 
 
丰城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小组
201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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