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招考文秘人员公告

2013-09-0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3年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招考选调文秘人员的公告

    经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拟面向全省公务员队伍公开招考选调文秘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选调对象

    参加工作满三周年(2010年2月28日以前参加工作)以上在编在岗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且符合交流进公务员法实施机关的人员。

    二、招考选调条件

    (一)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现实表现好,社会关系清楚。

    (二)工作表现:近三年考核称职以上(2010年—2012年);

    (三)学历年龄: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1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4周岁(1979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三、报考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2013年3月18—22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地点: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市政中心1号楼1550室(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党总支)。

    (三)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上需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8张,接受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考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所要求的招考选调资格与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资格。

    (四)招考选调计划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10的,取消或调减招考选调计划。

    (五)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3月29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四、招考选调程序

    (一)笔试

    1.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历史、科学技术、市情、文秘写作等内容,重点测试应试者文秘写作能力。

    2.时间与地点:笔试时间为2013年3月30日上午8:30—11:30。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4.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前12名者进入面试环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处理问题、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和应变能力以及举止仪表等。

    2.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的比重合成,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4名体检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笔试成绩高者列入体检对象)。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选调步骤

    1.体检。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l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的条件进行体检。若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成绩递补。

    2.考察。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若有考察不合格者,按照成绩递补。

    3.公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研究确定招考选调人选后,在招考选调人选原工作单位公示7天。

    4.调动。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五、本次招考选调咨询电话:0797—8391323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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