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硕士以上研究生公告

2013-07-2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91名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硕士以上研究生,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医德和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赣州市2013年上半年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补充招聘硕士以上研究生岗位表。
 
    2013年应届博士、硕士(学位)毕业生须修完所有学科且各科成绩合格,报名时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学习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学校推荐信等相关证明材料。
 
    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等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5月31日。
 
    二、招聘原则、方法及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采取面试的考核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13年5月27日—28日。
 
    2. 报名地点:市直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办公室(人事科)。
 
    电话报名:市人民医院0797-8083317、赣州卫生学校0797-8361926、市肿瘤医院0797-8187316、市妇幼保健院0797-8282049、市中医院0797-8109177、市第三人民医院0797-8163569、市第五人民医院0797-8123506、市皮肤病医院0797-8174509。
 
    3. 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凡有意报名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执业资格证、毕业证、科研成果(论文、研究报告、著作等)、职称等级证书等相应的资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4张(2013届硕士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需携带加盖校方印章修完所有学科且成绩合格的证明材料,就业推荐信等,待毕业后,统一组织验证),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电话报名者可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各招聘单位应填写《应聘人员考试报名汇总表》,连同《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分别报送市卫生局和市人社局核查、审定。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3的岗位,报经市人社局同意,考生成绩必须不低于合格线分数方可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面试
 
    1. 面试时间:2013年5月30日上午8:30。
 
    2. 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从医精神、道德素质、专业理论水平、人际关系、仪表举止、语言沟通等方面的能力。面试实行当场评分、亮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得分。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成绩,按每个职位1:1的比例等额确定政审及体检人员(拟入闱政审、体检人员同分者,采用第二套试题进行加试,得分高者入闱体检、政审环节)。
 
    (三)体检、政审和聘用
 
    1.政审。政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医德医风、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进行全面政审,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政审结束后,形成书面政审材料报市卫生局和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2.体检。有行业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没有行业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考生成绩在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3.聘用。市卫生局根据招聘计划数,按入闱考生公开招聘成绩和政审、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0797-8392289


          
    市卫生局0797-8169029、8169030
 
    附件:赣州市2013年上半年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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